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公布第三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指南的函》文件要求,为帮助用人单位培养和招聘更多实用型、复合型和紧缺型人才,推动学校人才培养与就业有机联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促进学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现将申报第三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一)就业育人项目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司)组织实施,社会优质用人单位和教育部认定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参与的供需对接项目。
(二)学校高度重视就业育人项目申报,将其作为推动毕业生就业与人才培养有机联动、学校与用人单位人才供需有效对接的重要方式,学校将就业育人项目认定为横项类课题,并按相关规定给予支持。
(三)第三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实施项目制管理,项目主要包括以下五类:
1.定向人才培养培训项目
用人单位向学校提出人才培养培训具体需求,提供经费、师资、技术、平台等方面的支持,协同学校制定培养方案,更新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实施长期系统定向培养(1学年及以上)或短期就业能力培训(1学期或数周),为用人单位输送急需紧缺人才。
2.就业实习基地项目
用人单位会同学校共建就业实习基地,提供场地、设备、指导教师等,协助安排食宿,发放实习补贴,每年提供实习岗位不少于30个。用人单位在实习过程中储备人才资源、遴选考察毕业生,帮助更多毕业生通过实习实现就业。
3.人力资源提升项目
用人单位结合事业发展需要,与学校建立定向招聘关系,打造人才工作站或专门人才基地,双方定期互派工作人员开展挂职交流,协同开展就业创业、行业发展、团队建设等专门研究,深化互利合作和流程再造,建立紧密的人才供需对接关系。
4.重点领域校企合作项目
用人单位应涉及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重点领域,通过校企合作开展联合培养,定向提供科研机会或就业岗位。
5.重点群体就业帮扶项目
用人单位(或公益性社会组织)提供经费支持学校设立“宏志助航计划”校级项目。面向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学校毕业生提供(或支持提供)就业培训、实习实践、结对帮扶、专场招聘等帮扶,通过帮扶重点群体毕业生,帮助其实现尽早就业。
二、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人可通过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https://www.ncss.cn/jyyr)“项目公布栏目,查看企业项目详细内容,根据企业项目中的相关要求自行与用人单位接洽申报,并于2023年12月31日17:00前登录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将项目信息及签章后《第三期××公司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项目申请书》(附件1)提交至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评审
用人单位自行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第三期××公司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项目申请书》进行论证评审,与评审合格的项目所在学校签定《第三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校企合作协议(参考)》(附件2),项目申报人于2024年1月31日17:00前登录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提交校企合作信息并上传签章后《第三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校企合作协议(参考)》。
(三)项目立项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司)将对校企合作项目进行复核,公布项目立项名单。
(四)项目实施
合作协议签署后,用人单位和学校项目负责人共同推动项目实施,落实落细合作内容,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学校项目负责人根据协议约定,牵头项目落地并定期向用人单位报告进展情况。项目经费及软硬件支持由用人单位根据合作协议向学校项目负责人提供。
(五)项目结题
学校项目负责人在合作协议约定时间内完成任务,向用人单位提出项目结题申请,用人单 位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
三、实施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第三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指南汇总表(附件3)内容,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积极组织本学院人员进行申报,帮助项目申报人优选项目。
(二)项目申报人要主动与用人单位对接联系,了解用人单位需求,了解项目实施细节,积极促成项目申报成功。项目申报成功后,各二级学院要全力配合项目负责人推动项目实施,加强项目过程管理,落实合作内容,为项目实施提供环境和条件支持,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三)根据教育部要求,项目申报人登录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报送项目资料,需所在学校辅导员工作平台管理员在辅导员工作平台“就业育人平台学校个人用户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添加的手机号与身份证号需与申报人学信网账号一致),添加成功后,项目申报人可使用本人学信网账号登录报交项目材料。各二级学院需在2023年12月21日前报交《第三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统计表》(附件4)。
山西工商学院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