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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工商学院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密文件管理的通知
作者: 学校办公室 于 2024年03月01日 发布在分类 / 校内通知 下,并于 2024年03月01日 编辑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安全,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泄密事件查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涉密文件管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涉密文件均由学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机要室)集中统一管理。

      二、各单位、各部门收到或领取标有“密级”“内部”“不予公开”“未经允许不得转发、翻印、复印”等字样的文件后须第一时间交至学校机要室,由机要员按涉密文件程序流转。

      三、涉密文件在流转过程中,任何人不得拍照、扫描文件,通过社会网站、个人博客、微博、微信、QQ、网盘、云盘等方式发布或转发。若有违反,将依法依纪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确因工作需要借阅、借用密件,必须由借阅、借用人填写《山西工商学院涉密文件借阅借用审批表》,经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审批签字后到机要室办理相关手续。借阅后应注意妥善存放,不得携带出办公地点;借阅、借用结束后必须立即归还。

      五、涉密文件归档严格按照《山西工商学院涉密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山西工商学院借阅借用涉密文件审批表.xlsx


山西工商学院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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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 17:54:03[当前版本] 学校办公室 内容更新
2024-03-01 17:21:38 学校办公室 创建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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