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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园交通安全十点提示
作者: 系统管理员 于 2024年03月02日 发布在分类 / 校内通知 下,并于 2024年03月02日 编辑

各单位、各部门:

        近年来,学校教职员工车辆不断增多,校园交通压力风险不断增大,为维护校园交通秩序,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山西工商学院机动车辆管理规定》,现就校园交通安全提示如下:

        1、教职员工(含外聘老师的车辆、接送幼儿)自驾车进入校园时,要在企业微信申请办理“车辆信息识别系统”手续;

        2、教职员工(含外聘老师、接送幼儿)仅限一人一车,不得为他人代办;

        3、临时来校办事的车辆停放在校门口停车场并在车上留下联系电话;

        4、机动车辆特别是新能源车进出校门时,要减速缓行,防止车辆识别系统不识别,如遇识别杆不起,应及时摇下车窗向保卫人员说明;

        5、进入校园后,要观察路边行人,不能接、打电话,时速控制在15KM/小时,禁止超速行驶,禁止鸣笛;

        6、临时载重车辆、装载货物车辆需进入校园,要提前半个工作日向保卫处值班室报备,并指定专人配合保卫人员调整车辆,按规定的路线行驶;

        7、晚上下班高峰期出校门时,不要在校门口区域等侯打卡,在通才大道上要自觉排队有序通行,禁止单向两列行驶;出校门时,要按照交通信号灯行驶,校门最南侧行车道路口可左右两路行驶;

        8、校内教职员工接幼儿放学时,提倡步行,不要驾车驶往幼儿园区域;

        9、后勤从业人员(包含食堂、超市人员)及停放一周以上不动的车辆要停放在体育馆西侧停车场;

        10、黄色网格线的消防通道(含体育馆北侧的众创空间楼下)禁止停车;

        以上十点提示自觉遵守并周知,保卫人员将加大纠察并采取警告和封车号措施。

 

山西工商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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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2 11:22:44[当前版本] 系统管理员 内容更新
2024-03-02 11:19:02 系统管理员 创建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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