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及《山西工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工商院〔2019〕44号)规定, 为确保学籍管理的准确性与规范性,现将本学期学籍清查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查对象
全校在籍学生
二、清查时间
2024年3月25日至4月8日
三、清查内容
(一)开学后未到校且未办理任何手续的学生;
(二)休学期满未按时复学且未办理任何手续的学生;
(三)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两年未办理复学手续的学生。
四、工作要求
(一)学生学籍状态核对,确保所有在校学生的正方教务管理系统注册状态准确无误,复学学生状态应为“报到已注册”,休学学生状态应为“休学”,保留学籍学生状态为“保留学籍”。
(二)各学院需依据休学及保留学籍学生名单(见附件1)联系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逾期未复学的原因,并告知其后果。在与学生及家长沟通时,应保留相关记录作为佐证材料。
(三)开学后未到校学生应及时通知其办理相关学籍异动手续;休学期满未按时复学学生,需与学生确认就读意愿,并及时通知其办理相关学籍异动手续;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两年未复学学生,应及时通知其办理退学手续。
(四)各学院务必于2024年4月8日前协助学生完成学籍异动手续,并将学籍清查反馈表(见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回教务处学籍科。
附件:1.休学及保留学籍学生名单
2.学籍清查反馈表
教务处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