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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作者: 学校办公室 于 2024年03月29日 发布在分类 / 校内通知 下,并于 2024年03月29日 编辑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开展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教就业司函〔2024〕10号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持续做好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全过程管理和结果考核,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就指委)决定组织开展第一期、第二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公布第一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教学司函〔2022〕7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公布第二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教学司函〔2023〕6号)批准立项的项目(附件1)。

      二、申请说明

      (一)正常结题

      已到项目协议约定结题日期,项目合作顺利完成,达成项目预期成果,本次可正常申请结题。

      (二)提前结题

      未到项目协议约定结题日期,项目合作已提前完成,达成项目预期成果,项目合作时间超过约定时间的2/3,本次可申请提前结题。

      (三)延期结题

      已到项目协议约定结题日期,项目合作仍未完成,须由项目负责人向项目企业负责人提交项目延期结题申请,每个项目最多可申请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如未及时提交延期结题申请,后期将不予以结题认定。

      三、申请流程

      (一)撰写结题报告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附件2),纸质版加盖学校(或二级单位)公章后提交项目企业负责人。报告模板也可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平台(https://www.ncss.cn/iyyr)“资料下载”模块下载。

      (二)项目验收

      项目企业自行组织相关专家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并按要求上报相关资料至对应分行业就指委。项目负责人及时与项目企业联系,将通过验收及盖章后的项目结题报告(PDF版本)取回,报学校就业创业处备存。

      (三)项目审核及公示

      分行业就指委组织相关专家开展本行业项目结题初审工作。初审后,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材料及分行业结题验收初审汇总结果上报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全国就指委组织相关专家对结题项目进行复审,并对复审通过的结题项目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妥善安排因项目申报人调整的项目落实,积极组织本学院符合结项要求的项目完成结题申报。

      (二)2024年3月31日前,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结题材料自行报送至项目企业负责人。

      (三)提前或延期结题的项目,要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充分说明提前或延期结题的原因,延期结题项目填写好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3)并做好项目后续对接,确保项目顺利结题。

 


  附件1:第一二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立项统计(山西工商学院).doc



  附件2:XX公司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结题报告.doc



  附件3:第一二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doc


 

山西工商学院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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