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学校连续12年被山西省教育厅、公安厅等五部门联合表彰为山西省创建平安校园先进单位。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师生再接再厉,经学校研究,决定在五月召开山西工商学院2024年安全稳定工作会议,评选表彰2023年度平安校园建设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平安校园建设先进个人、先进集体。
二、评选名额
(一)先进个人
1.教职工18名。
2.学生99名。各二级学院按照分配名额推荐上报(不含2020级学生)。
学院 |
人数 |
学院 |
人数 |
学院 |
人数 |
学前教育学院 |
9 |
传媒学院 |
8 |
外国语学院 |
4 |
音乐学院 |
3 |
艺术设计学院 |
5 |
护理学院 |
11 |
健康管理学院 |
8 |
会计学院 |
13 |
金融学院 |
10 |
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 |
13 |
商学院 |
6 |
三牛学院 |
2 |
建筑工程学院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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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先进集体
二级学院4个,行政教辅部门2个,共6个。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教职工
(1)能够自觉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2)在平安校园建设、综合治理、安全教育、隐患排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3)对校园安全工作高度重视,责任意识较强,有效预防了各类事故、事件发生的教职工;
(4)在平安校园建设和稳定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2.学生
(1)能够自觉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2)在平安校园建设、综合治理、安全教育、隐患排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学生;
(3)对校园安全工作高度重视,责任意识较强,有效预防了各类事故、事件发生的学生;
(4)在平安校园建设和班级稳定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的班干部、安全信息员、义务消防员和应急分队成员;
(5)能积极协助辅导员搞好班级安全管理及班级安全教育工作,对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及时上报,为安全稳定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
(二)“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治安、交通、消防、刑事案件;
2.在开展治安防范、隐患排查、安全教育、应急演练、维护稳定等各项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
3.高度重视平安校园建设,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单位内部安全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
4.所辖安全责任区各种安全设施达到规定要求;安全责任区划分明确,落实到位;安全网络和治安防控体系健全;
5.安全教育做到常态化、制度化,师生的法制观念、安全防范意识显著提高,自救自护能力显著增强;
6.定期组织部门员工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
7.定期组织排查和整改各种安全隐患,并有台帐记录。
四、评选程序
(一)院部推荐
按照评选条件,个人申报,各部门就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拟推荐对象的身份、简历、事迹等进行审核后,由所在部门民主择优推荐,党政领导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在部门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并提交《山西工商学院平安校园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山西工商学院平安校园建设先进个人申报表》《山西工商学院平安校园建设先进个人汇总表》。
(二)保卫处审核
保卫处对推荐对象进行复审,确定拟表彰对象。
(三)领导组审议
保卫处将拟表彰对象上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审议。审议通过后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正式确定表彰对象。
五、评选要求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层层进行评选推荐,并严格审查把关,广泛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二)各部门自行计划、实施,完成评选各项工作和相关材料准备工作。
(三)按时报送材料,请于4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保卫处。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请各院、部严格履行规定程序,按时、保质、按名额报送推荐对象有关材料。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六、联系方式
保卫处:牛晓荣 邮箱:564278914@qq.com
山西工商学院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