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院、健康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山西工商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现决定对我校中度危险等级实验室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4月15日至19日
二、检查范围
中度危险等级实验室,见附件1。
三、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2.制度建设及执行落实情况;
3.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及演练;
4.隐患排查、危险源全周期管理落实情况;
5.实验室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用电安全等情况。
四、检查方式
1.学院自查(4月15日-17日)
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山西工商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对照检查项目和检查要点逐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2.学校检查(4月18日-19日)
围绕本次专项检查内容,由教务处牵头,联合保卫处、设备处等归口职能部门,采取查阅资料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落实《山西工商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中度危险等级实验室的管理要求。
2.要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按照“全覆盖、零盲区”的总体要求进行自查,深入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配合学校检查组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3.请各学院于4月17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实验实训中心(电子版),联系人:王洋洋老师。
附件:1.山西工商学院中度危险等级实验室清单
2.实验室安全工作自查情况表
教务处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