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全体师生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相应课程进行学习,成绩合格分别记相应第二课堂学分或教职工培训学分。
(2)第四届“心之光”朋辈心理辅导技能大赛。
(3)第四届“心之形”心灵手语操大赛。
(4)2023级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线上培训。
(5)“班级凝聚力”主题团体心理辅导活动。
(6)“自我关怀”主题团体心理辅导系列活动。
(7)《大学生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辅导员心理沙龙活动。
(8)教师心理减压工作坊。
2.院级活动
各二级学院按照本学院心理健康月活动策划,逐步开展学院活动。活动应落实至班级、宿舍,力求全体学生参与到活动中来,具体活动安排见附件。
(三)工作总结阶段(2024年5月31日至6月5日)
心理健康月期间,各二级学院每周对本单位开展活动进行记录和报道,全部活动结束后,各学院将全部活动资料进行整理、总结和存档,于6月5日前交送大学生心理健康学习中心。
材料包括:本学院“5·25”心理健康月活动策划、记录(活动照片、视频等)、工作总结的电子版。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4月24日
附件:2024年“5·25”心理健康月活动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