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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决策部署,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成长成才。根据山西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的通知》(晋教学函〔2024〕8号)文件要求,现将申报“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奖励范围
“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奖励对象为赴基层就业并做出突出业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指导服务大学生赴基层就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基层就业是指到城乡基层工作,既包括单位就业,也包括自主创业。基层主要包括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应征入伍(团级及以下单位)。
二 、奖励名额
根据2023-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名额分配,全省遴选推荐名额12人,其中高校毕业生11人、教师1人,每人奖励奖金人民币3万元。2023年已获得该项奖励人员不再重复奖励。
根据山西省名额分配,我校遴选推荐毕业生2人,教师1人。
三 、遴选条件
(一)毕业生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习近平总 书记对新时代中国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树立远大理想、热 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
锤炼品德修为。
2.扎根基层。从我省高校毕业不超过10年(120个月),在基层岗位连续工作时间3年(36个月)及以上(2014届-2020届毕业生),遴选时仍在基层岗位。优先考虑在省内艰苦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国家战略行业等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工作突出。在基层工作期间,敬业奉献,能力突出,成果显著,在工作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得到单位和群众广泛认可。
(二)教师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当好“ 四个引路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2.服务一线。长期在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线从事 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高校教师,包括就业指导教师、专业课 教师、党政干部、辅导员和就业工作人员等,累计从事就业工作3年(36个月)及以上。
3.工作突出。坚持就业育人理念,用心用情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勤恳务实,在引导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方面工作成效显著。
四 、推荐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校设立“基层就业卓越奖”专家评审组,由就业工作分管校领导、就业工作骨干等组成。就业创业处承担侯选人材料汇总、组织评审、公示上报等具体工作。
(二)推荐程序
1.学校推荐(5月6日前)。各学院坚持自愿申报、公平公正、择优推荐的原则,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1名毕业生侯选人和1名教师侯选人(特别优秀者可多报,无符合条件者可不报)。
2.学校上报(5月7日)。经专家评审组评选出2名毕业生,1名教师候选名单,报校(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按要求报省教育厅评审。
3.省级评审(5月9日至16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对高校推荐的“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毕业生及教师侯选人进行评审、遴选后,形成候选人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4.材料上报(5月17日)。省级评审机构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材料报国家奖励委员会复核确认。
五 、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广泛宣传“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评选活动,层层发动,做到应知尽知。要以此为契机,深入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营造浓厚的基层就业氛围,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到中西部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
(二)各学院要动员辅导员、班主任和专业课教师,深入挖掘基层就业典型和引导毕业生赴基层就业教师典型,切实把优秀典型推荐上来。本次推荐活动实行“推荐者负责制”,各学院要严格遵守推荐程序,严把推荐标准,严核推荐人选,严审核推荐材料,确保推荐候选人无违法违纪行为,个人事迹真实可靠。
(三)各学院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6日(遴选条件年限要求均以此计算),逾期不再受理。所有材料请按要求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四)候选人须提供推荐表和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材料主要反映与基层就业相关的工作情况(限2000字),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相关材料请提供 WORD格式电子版,请勿在文档中配图表。同时提供JPG格式的电子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1600*900 像素)。相关事迹报导首页和基层就业期间获奖证书图片等相关佐证材料可单独形成WORD文件一并报送。
(五)省教育厅将根据国家奖励结果,组织开展“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获得者个人事迹系列巡讲活动。如有实名反映推荐人选或获奖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作风不实等问题,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的,取消参评资格或撤回相关荣誉并收回奖金,并取消相关学院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六 、报送方式
联系人:就业创业处 吕老师,电子材料发送邮箱:jyzx2218258@126.com
附件:
1.“ 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 推荐表(高校毕业生)
2.“ 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 推荐表(教师)
就业创业处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