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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仪器设备身份信息管理的规定
作者: 设备处/信息化建设中心 于 2024年05月06日 发布在分类 / 校内通知 下,并于 2024年05月06日 编辑

各单位、各部门:

        仪器设备身份信息是仪器设备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仪器设备管理,做到仪器设备配备、变更等信息更为精准,根据《山西工商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特做以下补充规定:

        一、《仪器设备身份信息登记表》的填写

        所有归属于学校的仪器设备,在其验收入库时,均需填写《仪器设备身份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仪器设备身份信息包括:设备名称、品牌、型号/规格、主要配件、数量、单位、单价(元)、使用地点、出厂编号、质保时间、合同名称、签约单位、签约时间、验收日期等。

        二、仪器设备身份信息登记的流程

        1、仪器设备安装和交接时,由设备处/信息化建设中心项目负责人监督和协调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对仪器设备以下身份信息进行登记,包括:合同名称、签约单位、签约时间、设备名称、品牌、型号/规格、主要配件、数量、单位、使用地点、出厂编号。身份信息登记表电子版由设备处/信息化建设中心项目负责人准备并转交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

        2、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根据实物核对设备名称、品牌、型号/规格、主要配件、数量、单位,使用地点、出厂编号后,将电子版返送设备处/信息化建设中心项目负责人。

        3、仪器设备验收和交付时,由设备处/信息化建设中心项目负责人对仪器设备以下身份信息进行登记,包括:单价(元)、质保时间、验收日期等。

        4、学校设备管理员根据合同和验收报告核对校验后,对登记表进行统一编号、存档。

        三、其它相关规定

        所有新购置的仪器设备必须登记《仪器设备身份信息登记表》,若无登记或登记信息错误的,不予验收入库;若仪器设备上身份信息有疑问的,可联系学校设备管理员统一处理。

        此规定从2024年5月1日起执行。

 

 

设备处/信息化建设中心

2024年5月1日  



 附件1: 仪器设备身份信息登记表-2024.5.6.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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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 修改人 备注
2024-05-06 15:12:32[当前版本] 设备处/信息化建设中心 格式调整
2024-05-06 11:35:30 设备处/信息化建设中心 创建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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