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杨政勋,男,学号2020080240131,2020级音乐表演1班学生,在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声基础考试中,因考试作弊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阎润茗,女,学号2020080140126,2020级舞蹈编导1班学生,在2022年3月22日疫情防控期间,因不遵守学校规擅自离校,给予记过处分。
路智超,男,学号2018040240222,2020级工商管理二班学生,在2023年3月8日经济学考试中,因考试作弊给予记过处分。
宋佳益,女,学号2020100240218,2020 级数字媒体艺术二班学生,在2021年上半年的艺术概论考试补考中,因考试作弊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药馨雨,女,学号2022100240327,2022级数字媒体艺术三班学生,在2023年7月3日的考试中,因考试作弊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安豪,男,学号2020100140201,2020级视觉传达设计二班学生,在2022年10月29日,因翻墙外出擅自离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王子然,男,学号2021100340218,2021视觉传达设计二班学生,在2022年10月,因在疫情管控期间擅自离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鉴于以上同学在受处分期间表现良好,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处分期间内无再违纪现象。为体现育人为本,教育为主的原则,引导受处分学生积极上进,依据《山西工商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经本人申请,学院研究,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决定解除杨政勋、宋佳益、药馨雨、安豪、王子然五名同学的留校察看处分,解除阎润茗、路智超两名同学的记过处分。
解除处分后,杨政勋等七名同学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不再受原处分影响。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5月10日
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2024-05-10 09:45:51[当前版本] | 学生处 | 格式调整 |
2024-05-10 09:44:09 | 学生处 | 格式调整 |
2024-05-10 09:43:14 | 学生处 | 内容更新 |
2024-05-10 09:42:09 | 学生处 | 格式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