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部门及相关老师:
随着传媒实践教学中心教学任务的日益增多,除正常开展实训教学任务和管理各类实验室及影视设备外,为进一步优化中心工作流程,合理调配人员工作,提高教学计划外校级保障工作的审批效率,健全校级各项重大活动的视频资料档案留存,中心决定对原有的摄制工作审批表进行更新和完善。具体通知如下:
申请流程:
1、填写申请信息:申请人(教师或部门负责人)需按照新的审批表要求,详细填写摄制工作申请信息,包括项目名称、摄制时间、地点、所需设备、人员安排等。
2、部门审批:申请人将填写好的审批表提交至所在部门负责人处进行初步审批。部门负责人需审核申请内容的完整性和合理性,并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
3、学院审批: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将审批表(纸质版)递交至传媒学院进行进一步审批。学院相关负责人需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核,并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
4、中心审核与对接:审批通过后,传媒实践教学中心将根据审批表中的内容进行工作安排。中心将指定负责项目的专人与申请人对接,落实摄制工作的具体细节,包括设备调配、场地安排、人员协调等。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请各位老师及相关部门予以遵守。
特此通知!
传媒实践教学中心
2024年5月21日
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2024-08-28 08:41:33[当前版本] | 传媒实践教学中心 | 内容更新 |
2024-05-21 11:19:35 | 传媒实践教学中心 | 内容更新 |
2024-05-21 11:18:52 | 传媒实践教学中心 | 内容更新 |
2024-05-21 11:18:09 | 传媒实践教学中心 | 内容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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