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教体艺〔2023〕5号)要求,推进我校“大美育”工程建设,强化教师课堂教学研究,引领带动全校教师进一步做好课堂美育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2024年课堂美育教学设计大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主要面向全校自有专任教师,其中美育教学部专任教师必须参赛。
二、参赛课程
参赛课程应为人才培养方案中所编制课程,原则上应有课程展示门户(网络教学平台)。
三、参赛组织
(一)院部推荐
1.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评分标准可参照校级评分要求执行;
2.原则上推荐入围校级复赛教师人数为3人,在课堂美育探索方面有一定建设基础的院部不超过5人。
(二)校级复赛
学校组织专家对提交的课堂美育教学设计和教学微视频进行评审,按照50%的比例确定入围决赛名单。
(三)校级决赛
决赛采用说课与教学示范现场评比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复赛参赛内容及要求
课堂美育教学设计内容可围绕一个知识点或多个知识点进行,积极挖掘教学内容中的美育元素,创设课堂美育实现路径。提交“教学设计”和“教学微视频”两项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学设计:课堂美育教学设计内容可涵盖一个或多个知识点;
(二)课堂美育教学微视频:视频时长15分钟,分辨率720P以上,MP4格式,图像清晰稳定,声音清楚;
(三)参赛内容均应为本人教学成果,不得抄袭或复制教辅资料,如有引用,均应备注出处。
五、评分标准
参赛教师最终成绩按照复赛成绩(教学设计和教学微视频评比成绩占40%)+决赛成绩(说课与教学示范成绩占60%)确定。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六、相关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动员,做好初评推荐工作。本次大赛列入校级教师教学竞赛目录,参赛结果将作为学校评选课堂美育教学名师和示范课程的重要依据,并列入各教学单位年度课堂美育工作建设成效的考核范围。
(二)大赛分别评定课堂美育教学设计大赛一、二、三等奖,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以上相应大赛。
(三)6月15日前,以院部为单位统一将推荐作品(教学设计电子版、教学微视频、推荐汇总表)压缩发送至邮箱gsjxyjk@163.com。
联系人:徐振华 联系电话:5278955
山西工商学院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