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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工作的通知
作者: 人事处 于 2024年05月23日 发布在分类 / 校内通知 下,并于 2024年05月23日 编辑


院人函〔2024〕4号

关于开展2024年

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为强化“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升青年教师专业实践能力与社会服务能力,依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及《山西工商学院教师参加企业实践锻炼实施及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的全体自有专任教师;承担公共课教学任务且确需开展企业实践工作的自有专任教师。

二、实践时间

假期集中时间段开展企业实践的教师,实践锻炼时间不少于四周(实际打卡不少于22天);无行业工作经历的新教师,原则上需在入职三年内累计企业实践不少于6个月。其他时间段或形式开展企业实践的教师,需要提前报备审批,依据审批后的方案执行。

三、实践方式

教师实践锻炼以统一安排、集中实践为主要形式。锻炼方式含:企业挂职、企业考察、项目合作、竞赛指导(结合行业实践)、小学期实践任务等。(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可经学院同意后,结合学院和个人实际需求开展锻炼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做到总体统筹、专人负责、集中派出,切实做好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工作,推进学期内企业实践与假期企业实践相结合,优先选择校企合作单位或案例研发合作单位开展实践锻炼,加强校企深度融合,夯实师资共建平台。

(二)各学院以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和促成实践成果产出为目标,结合实际情况自定企业实践工作方案,鼓励各教师在实践中发掘企业真实项目,丰富教学资源,确保实践锻炼取得良好效果。企业实践结果将作为认定双师双能型教师的依据之一。

(三)各学院于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前,提交《2024年度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工作方案》(见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及《教师企业实践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至人事处审核

(四)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的实施工作,加强对实践锻炼教师的管理,与实践单位共同负责对教师的实践锻炼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确保实践锻炼的效果和年度实践锻炼任务的完成。

(五)院部及相关职能部门安排有关人员,到实践单位抽查教师实践锻炼情况,抽查比例不低于30%,同时填写企业实践过程检查表(见附件3);参与实践的教师,在实践期间须定期与院部进行沟通,提交文字、图片或视频资料,为后期实践考核提供基础支撑。

 

附件:2024年度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工作方案、汇总表及企业实践过程检查表

 

                            人事处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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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 17:42:25[当前版本] 人事处 内容更新
2024-05-23 16:56:01 人事处 创建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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