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2072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关于印发<山西工商学院关于编制2023版普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工商院教〔2023〕16号)文件精神,加强学生“深厚晋商精神底蕴”培养,经研究决定开设《晋商文化与创新精神》课程,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课程性质
《晋商文化与创新精神》课程为限定公共选修课程,列入公共选修课程“地方文化”课程模块,面向全校非经管类专业学生选修。
二、开课单位
开课单位为大商科教学部,承担教学大纲编制、讲义编写、任课教师选拔等工作。同时,教学部充分发挥学校经管类专业办学优势,协同相关学院组建跨院部教学团队,采取“集体备课、分工授课”形式做好开课准备。
三、开设学期
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纳入全校公共选修课程开课计划,以限定选修方式面向2023级及之后非经管类专业学生开设,课程计1学分,16学时,具体开课计划由大商科教学部负责制定,相关二级学院配合落实教学计划。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进一步认识《晋商文化与创新精神》课程开设对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作用,具体开课事宜由大商科教学部与各学院(除经管类专业外)研究确定,原则上确保2023级及之后非经管类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本门课程的修读,修读情况将纳入毕业资格审核范围。
2.大商科教学部应按照2024年秋季学期开课要求做好相关准备,确保教学资料、授课教师、教学计划等筹备工作落实到位。6月22日前,提交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开设方案(即开课计划)至教务处。
联系人:赵燕子 联系电话:5278956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