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ssage]
00002133
各部门、各单位:
为及时、完整地对2024年上半年各项收支业务进行结算,请各部门、各单位及时到财务处办理以下事项:
一、上半年已经发生的业务,请及时取得相关票据并于6月底前办理报销事宜,逾期将不予报销。
二、各项个人借款,如无特殊情况,务必在6月底前办理还款或报销手续,无故未办理,将暂缓发放当月及后期工资。
三、对于预付款项,务必在6月底前将相关票据取回,并按流程予以报销。
四、基建维修工程,请按照合同约定于6月底前取得相关凭证并及时办理支付进度款。
财务处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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