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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教函〔2024〕48号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 教务处 于 2024年06月12日 发布在分类 / 校内通知 下,并于 2024年06月12日 编辑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梳理本学期各项教学工作的开展及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学校将组织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

  采取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检查时间

  2024年6月17日--7月6日

  三、检查内容

  (一)常规工作

  1.教学运行工作:重点检查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微专业的开设与管理情况、日常教学运行中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整改情况、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及教材征订情况。

  2.实验项目工作:检查课内实验项目的开出率及完成情况,以及开放实验项目的结项验收情况,确保实验教学质量。

  3.基层教学组织工作:检查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的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学期建设目标的完成情况。

  4.实习工作:检查2024届毕业实习资料归档情况以及其他实习课程的开展情况、“校友邦”平台使用及管理情况、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化数据报送情况。

  5.学科竞赛工作:检查承办学科竞赛的通知、过程性材料、上推文件等。

  (二)重点工作

  1.期末考试工作:对期末考试的组织、实施、监考、阅卷、复查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考试工作公正、公平、有序进行。

  2.2023版教学大纲工作:重点检查2023版教学大纲的完成情况。

  3.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工商院教〔2023〕31号)文件要求,全面检查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包括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归档情况和“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各环节工作完成情况。

  四、其他事项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对照审核评估工作要求,逐项进行自查和整改,确保各项教学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2.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教学单位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各教学单位应积极配合学校的抽查工作,及时整改问题并反馈整改情况。

  3.各教学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对本学期教学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挖掘优秀典型与特色做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分析,提出有效整改措施,并于7月15日前将本单位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报送到教务处。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执行本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教务处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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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2 10:45:36[当前版本] 教务处 创建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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