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的要求,现将我校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全体师生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开始申报
三、申报项目分类
(一)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
(二)学生账号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四、申报网址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
(网址:http://cxhz.hep.com.cn)。
五、申报流程
六、注意事项
(一)教师/学生登录后可点击“产学合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可根据“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涉及专业及产业方向”检索项目。
(二)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可点击“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等查看企业项目指南,下载项目申报书模板(附件一)。确定申报意向后,点击“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的“申请”按钮填写项目申请表单。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填写相关内容后请及时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按钮提交项目申请。已保存但未提交的项目可在“产学合作”—“管理项目申请”的“待办”列表中查看(如项目未显示,请点击“刷新”按钮)。
(三)“项目负责人”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请确保“项目申请表单”页面中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请勿代替他人申报。项目成员请按顺序书写并以中文分号“;”隔开。
(四)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且每年最多申报3个项目。
(五)项目申报后,请及时关注企业和学校审核进展。学校审核通过的项目,学校与企业应签署合作协议,明确项目内容、资助形式及时间、预期成果、项目周期和验收标准等事项。合作协议盖章必须为学校、企业公章(或合同章)。推荐使用项目提供的合作协议模板(附件二),协议模板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如另行拟定合作协议,须涵盖协议模板所列主要内容。合作协议由项目负责人上传至项目平台,并须经高校管理员(产教融合办公室)立项审核确认,请及时关注协议确认进度,以免影响项目立项。
七、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本学院教师和学生申报,原则上每个学院至少申报一项。
2.各二级学院务必在申报企业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并在完成申报工作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报产教融合办公室备案。
附件:1.高校申报书模板
2.合作协议模板
(联系人:杨丁 电话:13403405864)
产教融合办公室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