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西省教育资助与保障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晋教助保函〔2024〕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受理工作安排
(一)暑假期间(7月15日起),各市、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启动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和首贷受理工作。
(二)8月25日至10月10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按照经办银行规定完成贷款学生回执确认工作。
(三)10月10日至11月20日,各市、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对贷款资料进行再次审核。
(四)11月20日至12月1日,银行向通过审核的学生发放贷款,贷款统一进入学校专用账户。
(五)12月1日-12月30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与财务处共同审查贷款到账情况、学生缴费情况,向贷款已到账学生开具相关证明。
二、贷款金额和受理范围
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山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西省分行。
中国邮储银行山西分行承担忻州市所辖14个县(市、区)和临汾市所辖尧都区、霍州市、曲沃县、翼城县、侯马市、洪洞县、襄汾县7个县(市、区)2020年首次贷款学生的续贷和2024年学生的首次贷款经办工作。
国家开发银行山西分行承担以上21个县(市、区)之外各县(市、区)2024年学生首贷、续贷经办工作,及以上21个县(市、区)2020年(不含2020年)以前年度贷款学生的续贷经办工作。
三、助学贷款操作流程
(一)学生向所在地经办银行提出首次贷款申请或续贷申请,具体流程请咨询当地经办银行或当地咨询热线。
(二)在学生秋季开学后一周内,学生根据持有的受理证明、短信验证码或电子回执单通过企业微信或迎新系统反馈给学校,由辅导员进行审核学生是否到校,完成贷款信息统计。
(三)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信息汇总后,学院自行下载贷款信息,以学院为单位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借国开行u遁进行回执录入。
四、进一步强化宣传、服务、管理工作
(一)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各二级学院要着力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和征信知识宣传,特别是对农村偏远地区学生,确保政策宣传无死角、无盲区。
(二)做好咨询答疑服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期间,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做好有关学生资助政策的咨询服务工作。通过热线电话、QQ、微信等方式加强咨询、答疑服务。
(三)妥善处置社会舆情。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舆论监督,认真对待各种舆情,出现舆情后要第一时间向学生工作部(处)汇报并迅速做出反应,及时了解情况,迅速解决问题,加强正面发声,有效防范舆情风险。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7月8日
附件:1.国家助学贷款流程操作

1.国家助学贷款流程操作.pdf
2.国家助学贷款宣传资料

2.国家助学贷款宣传资料.pdf
3.国家助学贷款延本免息政策问答

3.国家助学贷款延本免息政策问答.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