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0  
查询码:00002322
关于调整《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作者: 财务处 于 2024年07月19日 发布在分类 / 校内通知 下,并于 2024年07月19日 编辑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规定,现对《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调整,删除第七章第二十二条中“市内交通费按每人每天30元标准报销”,并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出部分个人自理(特殊情况需经校长批准,方可报销)。




财务处

2024年7月19日



 推荐知识

 历史版本

修改日期 修改人 备注
2024-07-19 08:59:02[当前版本] 财务处 格式调整
2024-07-19 08:47:20 财务处 内容更新
2024-07-19 08:45:09 财务处 格式调整
2024-07-19 08:43:31 财务处 格式调整

知识分享平台 -V 4.9.5 -wc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