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太原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5年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并人社函[2024]97号)的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
我校积极求职创业的2025届毕业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来自城乡低保的家庭
(二)来自零就业家庭
(三)来自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
以上三种情形,其家庭成员须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出具证明)。
(四)持证残疾毕业生
(五)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上学期间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
(六)民政部门审核后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
同时符合以上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申报。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每人1200元。求职创业补贴每人限享受一次,在上一学段(专科)已经享受过补贴的,不能二次申报。
三、工作程序
毕业生自愿申请,提交制定材料,学院初审、学校复审,经校内公示后上报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四、办理时限
2025届毕业生于9月5日前提交申请材料,各学院于9月12日前完成学院审核,并按要求报送就业创业处。具体申报材料提交和整理要求参考2024年申报通知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2025届毕业生积极申报求职创业补贴,对申报人员信息、申报材料证件严格把关,做好数据审核和汇总,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全部纳入,应享尽享政策。
(二)加强对申报求职补贴的毕业生开展就业创业帮扶和引导,帮助申报成功的2025届毕业生要充分利用补贴,做好求职准备,尽早实现就业、创业。
(三)设立专人负责,做好政策答疑和举报受理。对经查实虚报冒领一次性求职补贴的毕业生,学校将不良记录计入本人学籍档案。
就业创业处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