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浓郁学术氛围,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学校决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术讲座,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范围
各单位主要面向学生开设学术讲座,每场学术讲座参与学生数不少于300人;仅面向教师的学术讲座,每场讲座教师数不少于200人。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学术讲座,与学生共同学习、交流。学校相关场所信息见附件1。
各单位应立足应用型人才培养,结合学科特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学生能力素质提升等,合理安排学术讲座内容,根据实际需要邀请校外知名学者、实践经验丰富的行企专家举办学术讲座,确保讲座的有效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经费与任务
(一)教学单位经费与任务
从2024-2025学年开始,各院部每学年学术讲座经费提高至12000元,用于讲座邀请主讲嘉宾相关费用的支出。要求学术讲座数量每年不少于8次,各院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讲座时间,确保学术讲座的连贯性和持续性。
(二)行政单位任务
行政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学术讲座经费的审批。
任务要求:①图书馆每年面向师生举办讲座不少于8次;②教务处、学生处、就业创业处、科学技术处每年面向师生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4次;③其它行政部门每年面向师生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1次。
(三)讲课费支出标准
聘请校外专家开设学术讲座活动,可支出专家劳务酬金(讲课费),支出标准参考《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6〕540号)执行。
1.讲课费(税后):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或企业相当职务)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或企业相当职务)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或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
2.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
3.同时为多班次一并授课,不重复计算讲课费。
4.讲座活动如产生其他费用,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增加讲课费,需学校主要领导书面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工作流程
学校各单位举办学术讲座,均需按照《山西工商学院学术活动管理办法》(工商院科〔2024〕10号)在科学技术处审批备案。所有学术讲座的策划、组织、实施等各个环节都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确保讲座的学术性和规范性。
活动前审批流程:企业微信工作台—服务大厅—校园讲座活动申请(教学服务)—填写表单(附讲座预告海报)—主办单位审批—党委宣传部审批(李涓)—科学技术处审批(李潇雯)—主管校领导审批(李天怀)。
活动后备案流程:讲座结束7天内,举办单位应及时将学术讲座新闻报道等资料发送至科学技术处邮箱(sxgsxykjc@163.com)。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学术讲座的质量和效果,积极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行企专家来校进行学术讲座,为师生提供高质量的学术资源。同时,应对学术讲座主讲人资质进行审核,保证参加人员的覆盖面和数量,加强对学术讲座的组织和管理,确保学术讲座的顺利进行。
(二)各单位在学术讲座申请获批后,应提前在学校公告栏、校园网、企业微信等媒体发布学术讲座海报进行预告,以便学生和教师及时了解和参与,扩大参与面。学术讲座海报可由科学技术处在全校公布。
(三)讲座结束后,举办单位应及时做好学术讲座宣传报道,并收集学生和教师的反馈意见,留存相关资料,不断优化学术讲座内容和形式,提高学术讲座的满意度和影响力。
(四)学校将建立学术讲座的统计和汇总制度,各单位应及时汇总分析学术讲座的信息和满意度调查情况。
(五)学校鼓励各院部之间开展合作与交流,共同策划和组织学术讲座,提高整体学术水平。
(六)各学院应将学生参与学术讲座次数作为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重要依据。
五、监督与考核
学校建立学术讲座的监督与考核机制,对各单位学术讲座进行检查。学术讲座开展情况将计入各单位年度考核,并作为各院部参与评选科研先进单位的附加项目。
(一)每场学术讲座结束后,举办单位应采用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学术讲座满意度调查,调查问卷可参考附件2。
(二)各单位每季度应填写完成《学术讲座信息季度收集单》(见附件3),对学术讲座的主题、主讲人资质、参与人数与覆盖面、经费支出、宣传情况、讲座数量、效果评价等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报送至科学技术处进行备案。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学术讲座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为提升我校的学术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1.学校可容纳200人以上场所信息统计表
2.学术讲座满意度调查问卷(参考)
3.学术讲座信息季度收集单
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2024-08-28 17:42:38[当前版本] | 科学技术处 | 内容更新 |
2024-08-28 17:27:42 | 科学技术处 | 内容更新 |
2024-08-28 17:24:46 | 科学技术处 | 内容更新 |
2024-08-28 17:23:56 | 科学技术处 | 内容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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