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尽快提高教师的教学业务素养,更快适应新时期课堂教学的需求,熟悉我校教育教学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对本学期新聘教师等开展听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9月—10月
二、听课对象
1.重点对本学期新聘教师(含专任教师、兼课教师、外聘教师)。
2.本学期新开课、开新课教师。
三、听课组成员
由校级教学督导组成,各二级学院教学督导配合。
四、工作要求
1.此项工作由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组织,各教学单位配合落实教师讲授课程和听课时间、地点,确保覆盖到每一名新教师。
2.听课组成员须提前进入课堂,每次听课不少于1学时,不得中途离开。听课范围不仅局限在理论课,要对实验(实训)课等其他类型课程有一定的侧重。
3.听课后可采取以下方式反馈:一是直接与师生进行交流并反馈意见;二是向开课单位领导反馈意见;三是向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反馈意见。
4.听课组成员完成听课后,需通过“企业微信”在线对听课对象完成评价。
5.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正确引导,对于教学效果、教学能力有待提升的教师,要根据听课反馈情况做好帮扶。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将适时对本学期期初听课工作的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并向全校予以反馈。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联 系 人:杜 涛 张 婷
联系电话:0351-5278852
办公地址:龙城校区厚德楼313办公室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4年9月4日
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2024-09-04 15:45:15[当前版本] |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 格式调整 |
2024-09-04 15:40:26 |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 格式调整 |
2024-09-04 15:39:48 |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 创建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