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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备案工作的通知
作者: 人事处 于 2024年09月12日 发布在分类 / 校内通知 下,并于 2024年10月08日 编辑

工商院人〔2024〕12号

关于开展2024年度“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为切实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和实践教学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快推进师资队伍结构调整与转型提升,根据《山西工商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工商院2024〕11)精神,特开展本年度“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校从事专业课教学工作的自有专任教师。

    二、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同学校文化,具备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学观念先进,教学效果优良。

    2.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取得高教证,并通过考试或评审取得非高校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从事专业与讲授课程一致或相近,讲授实践课程或指导学生学科竞赛等。

    (二)必备条件

    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双师双能型”教师

    1.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行业)工作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2.获得其他专业(职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资格(包括执业资格、考评员资格等);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部门(单位)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3.5年内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专业实践技能比赛(实际参加)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4.5年内指导学生(排名第1)参加应用型学科竞赛(指面向具体生产设计、开发类、双创类的二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奖2项或国家级二等奖1项;

    5.来校工作前,近10年有5年及以上在行业企业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历;

    6.来校工作后,近5年有2年以上(可累计)在行业企业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历(包括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在企业生产岗位顶岗工作、挂职锻炼、参与企业产品开发或技术改造等);

    7.5年主持校内或主要参与(前3)市级及以上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或实践教学设施建设及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成果已被企业(学校)使用,达到同行业(学校)先进水平;

     8.5年内参与(前5名)立项横向课题研究等社会服务项目2项及以上并已结题,横向经费理科累计20万元及以上,文科累计5万元及以上;

     9.获得市、省级或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发明奖;或获国家发明专利(前2名)1项授权;或主持获得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实现专利技术转让进账经费不低于2万元;或决策咨询报告(排名第一,与本人研究领域一致)被省部级及以上党政部门采纳。

     三、流程安排

    (一)9月18日前,个人申报,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教师填写申报表,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并向所在各院(部)提出申请;

    (二)921日前,由各院(部)成立评议组,依据申报条件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价,确定人选进行公示后,将结果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及相应支撑材料(电子版)报人事处备案;

    (三)9月30日前,人事处协同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各院(部)确定人选的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抽检。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人要严格对照“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条件进行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和专业(行业)职业资格申报时请分别参照《全国专业技术资格分类一览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二)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严格审核,确保本次“双师双能型”教师申报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三)申报、审核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向人事处王斌进行咨询。



    附件:山西工商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任职资格认定申报表

 

            山西工商学院

           2024年9月12日



  附件-山西工商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任职资格认定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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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 10:27:16[当前版本] 人事处 内容更新
2024-09-12 17:36:03 人事处 创建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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