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按时、准确、规范做好我校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根据山西省教育厅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会议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上行动上紧跟时代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进一步推进依法统计,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二、依法统计,扎实做好教育事业统计调查工作
教育事业统计是学校教育教学发展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实行科学管理的重要基础,是教育部核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主要依据,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办学规模核定,招生计划制定和项目申报等,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完成相关统计数据 的采集、整理及审核填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统计任务完成时间
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10月31日
(二)统计数据
1.数据统计调查内容。主要调查学校事业发展情况,包括学校基本情况、班级数、学生数、教职工数、校舍、资产和基本建设投资等指标。
2.数据统计调查时间。时点指标填写本学年初(9月1日起)的数据,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时期指标填写上学年初至学年末(上年9月1日至本年8月31日)的数据,如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
(三)统计工作流程
统计工作流程采用自上而下逐级布置、自下而上逐级汇总的方式。数据统计工作由学校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具体填报的方法。学校办公室对各部门统计人员建立账号并赋权,各部门统计人员登录自己账号将本部门所填报的数据进行系统录入、校验,根据校验结果进行数据修改后再次录入。经校务会审议通过后学校办公室最终上报山西省教育厅。
各部门提交数据纸质版及佐证材料需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分管校领导审批签字后提交学校办公室。
(四)具体统计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9月6日-9月13日)
学校办公室拟定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成立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部署相关工作。
第二阶段:数据采集阶段(9月14日-9月28日)
各部门兼职统计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部门全部数据的填报,并将本部门数据变化情况说明、上下年变动情况对照表以及数据佐证材料完成后报送学校办公室。
第三阶段:数据分析阶段(9月29日-10月14日)
学校办公室对各部门录入的数据进行审核、校验,并对我校数据进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
第四阶段:数据审议阶段(10月15-10月21日)
学校办公室整理上报数据并提请校务会进行数据审议通过后上报山西省教育厅。
第五阶段:数据预审阶段(10月22日-10月31日)
学校办公室通过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我校数据的上报,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佐证材料及相关资料报山西省教育厅审核。
第六阶段:数据终审阶段(以教育厅具体通知为准)
根据专家的初审意见反馈至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接到任务后对涉及数据进行核查及问题数据的修订及再次上报工作。
第七阶段:归档工作(数据汇总完成后)
公开使用数据以教育部集中审核汇总后下发的数据为准。完成数据填报工作后,做好相应统计资料的存档工作,按要求学校电子数据资料和纸质统计调查表应永久保存,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应至少保存5年。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坚持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和各类统计法律法规摆在重要位置,重点抓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学习贯彻落实工作,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机制规定(试行)》。加强对教育统计工作的研究指导,为实施教育统计工作提供足够的人员配备和条件保障。
(二)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任务分解表(附件1),吃透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后开展数据统计,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坚决避免数据漏报、错报和重复上报。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提交的所有数据、支撑材料的规范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上报。各部门请于9月28日前将统计报表纸质版(附件2、3)及佐证材料报送至学校办公室机要室。
山西工商学院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