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沟通协作效率,完善危机预警机制,根据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教体艺〔2023〕1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再次更新“学校—院系—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健康工作网络成员信息,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根据高校心理健康四级网络成员简介(附件1),明确甄选条件,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登记。工作成员信息更新完成后,有序开展本学院的心理健康网络成员管理与培训。
二、工作范围
全体师生
三、工作要求
1.宿舍心理信息员每宿舍选拔一名,全体宿舍心理信息员的基本信息均须填入《宿舍心理信息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
2.班级心理委员每班选拔两名,全体班级心理委员的基本信息填入《心理委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
3.心理健康教育委员会成员按照要求填报,各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委员会成员信息填入《心理健康教育委员会成员信息汇总表》(附件4);
4.全部成员信息均须校、院两级备案;
5.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2024年10月14日前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大学生心理健康学习中心,联系人:杨增(企业微信)。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 1. 心理健康四级网络成员简介

附件1:心理健康四级网络成员简介.pdf
2. 《宿舍心理信息员信息登记表》

附件2:宿舍心理信息员信息登记表.pdf
3.《心理委员信息登记表》

附件3:心理委员信息登记表.pdf
4.《心理健康教育委员会成员信息汇总表》

附件4:心理健康教育委员会成员信息汇总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