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4〕791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教师职称评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人员须为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且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评审条件
(一)教师职称标准条件执行《山西工商学院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工商院〔2024〕73号)(附件1)。
(二)符合《山西工商学院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代表性成果评价办法(试行)》(工商院〔2021〕71号)(附件2)可按照相关条件申报。
(三)符合《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0号)(附件3)中关于破格晋升相关规定要求的,可破格参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四)关于学术论文和专著的要求按照(附件4)执行。
三、评审要求
(一)师德师风要求
1.忠实履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践行三牛精神,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爱岗敬业,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申报人员需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通知》(晋教师〔2019〕8号)提交师德档案,考核结果合格方可申报。
3.45岁及以下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须至少有1年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的工作经历,或支教、支贫、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
(二)学历要求
1.具有与本人实际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国民教育学历。
2.原则上要求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三)任现职年限要求
1.晋升教授,须副教授任职满5年,即2019年底前聘任。
2.晋升副教授,须讲师任职满5年,即2019年底前聘任;或研究生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满2年,即2022年底前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
3.晋升讲师,须从事高校教学工作满3年,即2021年底前从事教学工作。
4.破格申报高级职务评审者,只准比上述规定任现职时间提前2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破格评审。
任职年限的计算,自学校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有关规定下达聘任文件当年算起,实算至2024年底。
(四)考核要求
申报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晋升高级职称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次数累计不少于5次,且申报当年或上一年度考核结果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聘用年限不做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破格申报人员,还需在近3年内至少有1次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五)参加培训要求
申报教师高级职称人员,需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晋教师〔2015〕29号)完成继续教育和培训(破格晋升社会服务与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型的参评人员不做要求,参加援藏援疆援青的参评人员在援派期间不做要求)。
(六)其他
1.凡由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转评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先转评同级高校教师职务。转评人员须经过一年以上教育教学环节实践,经考核表明能胜任本专业教学工作,并有1篇(在规定的篇数内)到高校教师岗位后发表的论文且需达到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2.转评人员应取得与本专业教学工作相关的其他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按照《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晋人社厅函〔2019〕1006号)文件执行)。
四、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按照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报送相关材料进行申报。
(二)民主评议。各部门推荐时,需对本部门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出具鉴定意见,并将评议结果在本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材料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教学、科研成果和专业技术成果进行全面审核。学校对申报通过人员的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学术答辩。对通过审核材料的申报高级职称教师组织答辩,主要介绍本人近5年学术研究成果,包括本人学术研究进展情况及研究成果在本学科所处的位置,对本专业学科前沿动态掌握情况,学科组答辩成绩实行分等次按比例控制。答辩结果当年有效,破格晋升须学术答辩成绩为优秀,上年度答辩未通过者,须提交新的学术成果。根据职称评审相关要求学术答辩环节实行匿名评议。申报讲师职称的教师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说课答辩。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相关要求,执行高级职称评审综合淘汰率不低于20%,其中学术答辩不低于10%;讲师职称评审淘汰率不低于10%。
(五)学科组评审。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公室将符合评审条件的评审人材料交各学科组评审。学科组对申报者的教学、科研及其他技术成果从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进行分析评价。
(六)评审委员会评审。由学科组向校评审委员会提供排序和推荐情况,评委会对所评人员进行综合衡量和遴选,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审晋升职务人选。
(七)评审结果公示。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束后,向省人社厅、教育厅提交评审结果材料,接受抽查。抽查合格后,在校内评审公示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评审通过人员持有异议,可提出书面投诉,由学校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并报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复议。
五、其他事项
(一)时间安排
从学校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此次职称评审工作,下载相关文件并审核,及时将职称评审相关政策传达到每位参评教师。
1.10月16日前,各院部以部门单位提交《2024年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汇总表》,Excel电子版和签字后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48260707@qq.com;
2.10月21日前,各院部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评议,公示评议结果(公示期5个工作日),并在申报表上签署推荐意见、盖章;
3.10月21日-25日,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材料。
(1)21-23日由教务处统一审核申报类型、教学工作量、教材、教研课题、指导学科竞赛、教学竞赛等,并在tbook网站检索页(教材)、申报表、对照表、登记表上签字、盖章;
(2)23-25日由科技处审核论文、论著、科研课题、专利、获奖等科研成果,并在网上论文检索页(知网)、核心期刊收录页、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验证页、论文查重检测报告、申报表、对照表、登记表上签字、盖章;
(3)24-25日(24日下午龙城,25日北格)由学生处审核担任辅导员情况,并在对照表、登记表上签字。
4.10月28日前,教师本人到校职称办(厚德楼105办公室)报送材料。职称办将申报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年度考核、教学科研业绩、荣誉获奖等在学校内部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二)材料报送要求
1.《高等学校教师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表》(附件7)(院部、教务处、科技处审核盖章),一式三份(规格为A4,正反双面打印)。
2.申报副教授人员提交从申报系统打印的《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附件7)(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处审核签字),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申报数据。
3.《教师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对照表》(附件7)(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处审核签字),一式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
4.《2024年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Excel版和签字后扫描版)。
5.申报人员提供本部门开具的民主评议推荐结果及公示情况(以上内容写在一张纸上,盖部门章,以部门为单位提交)。
6.答辩材料:申报副教授需提交答辩书1份(姓名、工作部门不要填写)、答辩袋封面1份(附件7,答辩袋封面内容填好后贴答辩袋上,姓名不要填写)、答辩论文复印件7份(封面、目录、内容、封底,涉及本人姓名部分全部粘去,务必做匿名处理)、个人总结1份(个人总结里不要出现本人姓名),所有材料右上角各贴一个扣取纸。以上答辩材料全部装在答辩袋内。
7.申报副教授人员提供个人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证明材料。
8.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不用提供)。
9.个人师德档案及师德承诺书复印件。
10.论文、专著、教材、专利、科研项目任务书和作为评审条件的奖励证书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不作为评审条件的材料不在申报系统和《评审情况登记表》中填写。
学术刊物的查重检测结果、论文知网检索页、核心期刊收录页、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验证页、tbook网站规划教材检索页附在原刊目录页前。
论文检索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发表文章刊物进行查询并打印结果;通过知网对论文内容(摘要部分)进行检索并打印(A4纸横向打印)。
11.从2020年起山西省实行高级职称电子证书,申报副教授人员提交近期彩色白底2寸免冠正面照电子版,格式为png、jpg、jpeg(最好为png),尺寸35mm*53mm,像素413px*626px,文件名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申报讲师人员提交近期彩色白底2寸免冠正面照1张(背面注明:部门、姓名、申报职务)。
12.凡上年评审(含答辩)未通过的须提供评审(答辩)之后的新学术成果(论文、科研、获奖等)。
注:第8-10项A4纸复印后按顺序排列,原件装袋,复印件评审结束后不退还。所有涉及电子版请打包发送至1048260707@qq.com,文件以“部门+姓名+2024副教授/讲师”命名。
13. 扫码入群
(1)申报高级职称请钉钉扫码入群(备注部门+姓名),职称评审期间请务必关注群内通知和填报说明。
(2)申报讲师职称请钉钉扫码入群(备注部门+姓名),职称评审期间请务必关注群内通知和填报说明。
(三)填表和录入申报系统数据说明
《高等学校教师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表》正反两面打印由本人用钢笔(碳素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1、表中所列内容要填写到位,不得缺项、含糊。申报表和评审情况登记表中所列内容要有实物体现,如获奖、论文、专著等。
2、职称申报系统中论文、专著一栏必须按论文刊物的级别和水平由高到低填写,把水平最高的论文、著作填写到最前面,不要按发表时间顺序填。
3、申报学科要与学术答辩所申报的学科相一致。先填一级学科,再填二级学科,例: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古代文学)。二级学科必须与大学科归属相一致。
4、职称申报系统录入资料时请严格参照样表《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附件7)填写。
(四)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核定教师(教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行字〔2005〕44号)文件要求,晋升教师高级职务人员评审费每人300元、答辩费每人300元。晋升讲师职务人员评审费每人200元。
附件:
1.《山西工商学院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工商院〔2024〕73号)
2.《山西工商学院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代表性成果评价办法(试行)》(工商院〔2021〕71号)
3.《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0号)
4.《学术论文和专著相关要求》
5.《山西工商学院科研成果管理办法》(工商院科〔2024〕5号)
6.《关于<山西工商学院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代表性成果评价办法(试行)>中科学技术奖及国内文化艺术等行业最高奖的说明》(院人函〔2021〕2号)
7.申报需用材料:《职称申报系统》《高等学校教师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表》《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教师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对照表》《2024年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汇总表》《答辩书及答辩袋封面》
附件1-7
人事处
2024年10月14日
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2024-10-14 08:57:44[当前版本] | 人事处 | 内容更新 |
2024-10-14 08:56:55 | 人事处 | 内容更新 |
2024-10-14 08:50:15 | 人事处 | 创建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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