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师生教与学状况,充分发挥学生参与学校教学管理的主体作用,提高教学质量,学校现遴选2024—2025学年校院两级学生观察员,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管理与组织
1.学生观察员实施校、院两级管理模式,教学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与二级学院分别负责校级、院级学生观察员的规划、管理、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2.各二级学院设立学生观察组,组长、副组长依据学院实际情况设置,各二级学院指派专人指导学生观察组开展具体工作。
3.学校在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设立学生观察站,站长、副站长由各二级学院推荐确定的学生观察组组长差额产生,由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指派教师指导学生观察站开展工作。
二、选聘条件
1.每学院选聘各年级专业1—2人作为院级学生观察员,推荐各年级专业1—2人作为校级学生观察员。
2.思想素质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
3.具备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基本素质。
4.有主人翁精神和较强责任心,关心学校的建设与发展,热心参与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善于发现和辨别问题并能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5.具有较强的观察、综合分析、信息处理和文字表达能力。
三、主要工作职责
1.反映学生对教师教学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包括教师上课出勤、调(代)课情况、教学进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课堂组织、为人师表等。
2.反映学生学习方面的情况。包括学生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纪律、学习负担以及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等。
3.反映教学管理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包括学校、学院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教学活动的组织、教学质量管理、培养方案执行情况及专业课程设置等。
4.反映教学条件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包括教材选用、教室使用及实习实训场所、教学设备运行情况等。
5.反映教学保障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反映教学设备、设施异常情况,主要包括教室及实验(实训)室课桌椅、多媒体设备、黑板、窗帘、实验仪器设备、教学区域异常情况等。
6.每月汇总整理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提交相应管理部门。
7.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学生观察员工作会议和各项活动。
8.及时向所在年级、专业、同学反馈学校管理部门或学院对所反映情况的处理意见。
9.完成学校或学院交办的关于教育教学质量监控方面的其他工作。
四、聘任流程
1.登记报名。原则上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两周内开始选聘工作。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学生观察员的报名、宣传等有关工作;
2.审核选拔。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负责院级学生观察员的具体选拔以及校级学生观察员的推荐。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审核各学院学生观察员推荐信息,确定参加校级选拔人员,组织选拔工作;
3.岗前培训。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和各二级学院分别对所选拔的学生观察员开展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予以聘用。
4.聘用备案。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校级学生观察员的聘用公示。同时各二级学院负责将拟聘院级学生观察员报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备案。
5.对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学生观察员予以表彰奖励,对任期内不能很好履行职责,或发生违反校纪校规现象造成不良影响者,将予以解聘。
请各二级学院按照选聘条件认真组织遴选,填写《山西工商学院校级学生观察员推荐表》和《山西工商学院院级学生观察员汇总表》(见附件),于2024年10月18日前将Word版和签字后纸质版报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联 系 人:杜 涛 张 婷
联系电话:0351-5278852
办公地址:龙城校区厚德楼313办公室
附件:1.山西工商学院校级学生观察员推荐表
2.山西工商学院院级学生观察员汇总表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4年10月14日
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2024-10-16 14:13:56[当前版本] |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 格式调整 |
2024-10-14 14:48:59 |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 格式调整 |
2024-10-14 14:47:30 |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 创建版本 |
附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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