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内部自我评估制度,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不断提高学校课程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山西工商学院本科课程评估实施办法》(工商院质〔2018〕2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2024年本科课程质量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原则
遵循“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坚持将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并重视过程性评价的原则,旨在推动学生的学习与成长,以学生的学业成就为评价基准,对课程质量进行科学、精确和客观地评估。
二、评估范围
1.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中,自2020年以来通过各级评审立项的课程(见附件1)。
2.美育教学部需遴选2-3门本学期开出课程,作为此次参评课程。
三、评审时间
自评时间:2024年11月5日前
评审时间:2024年11月6日—22日
四、工作流程
(一)自评及资料报送
1.各教学单位根据评审标准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评。
2.教学单位完成自评后,将自评报告报送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二)组建课程评估专家组
学校组成课程评估专家组,根据工作需要从校外专家、校级教学督导和专业带头人中选取组成,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三)开展评估工作
1.评估专家按照课程学科门类分组,以学科组为单位开展工作,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课程进行评估。
2.评估专家组可通过但不限于以下途径收集课程教学质量信息,开展评估工作。
(1)开展课堂教学评价。
(2)组织师生开展座谈、访谈、问卷调查等。
(3)审查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材、教案等教学基本文件。
(4)查阅近2个开课学期课程考核(含过程性考核)教学文档归档材料,原则上调阅不少于1个班级。
上述材料均以电子版形式报送。
(四)评估结论应用与反馈
1.评估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和待改进(D)四个等级。
具体标准如下:
优秀:评估指标中,A≥4,D=0。
良好:评估指标中,A+B≥4,D≤1。
合格:评估指标中,D≤1。
待改进:评估指标中,D>1。
2.课程评估结论为“优秀”的课程,今后将优先作为学校各类课程建设立项的储备课程,且课程组成员在个人岗位2024年度年终考核岗位考核总分中获得一定加分,加分标准另行通知。
3.评估结论为“不合格”的课程直接进入下一轮课程评估“复评课程”名单,课程组成员在2024年度年终考核岗位考核总分中予以扣分,扣分标准另行通知,且课程组成员在岗位年终考核中最多只能评为“良好”等级。
4.各参评课程评估结果提交学校审议后形成评估结论,并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各教学单位。
(五)持续改进
1.各教学单位根据专家组提出的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进行分析总结,举一反三,制定本单位课程持续改进方案,开展跟踪指导与课程质量提升工作。
2.课程评估专家组对所评课程的持续改进工作提供咨询与指导。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课程评估是全面了解课程建设状况的有效手段,是打造“金课”,淘汰“水课”的重要途径,是保证教学质量的有力措施。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特色课程的评估工作,精心组织,扎实开展。
(二)突出特色,持续改进。课程评估在坚持普遍性、规范性的前提下,各教学单位应把课程特色作为一项重要的评估内容,以特色课程评估工作为突破点,鼓励教师大胆实践,充分发挥自身知识和才能,与时俱进,多角度、多层次地开发各类课程特色,持续提高课程质量。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4年11月5日前将本单位开出课程自评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版(PDF格式)送交至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联 系 人:杜 涛 张 婷
联系电话:0351-5278852
办公地址:龙城校区厚德楼313办公室
山西工商学院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