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有关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文件要求,依据《山西工商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现将我校2024年秋季国家助学金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11月1日-11月11日,二级学院开展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研究确定国家助学金推荐名单。11月11日前开始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11月11日,各二级学院将山西工商学院2024年秋季国家助学金评选相关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材料包含:
1.国家助学金评选报告及公示名单(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需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
2.2024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电子版)。表中家庭经济困难类型填入注解标注的对应编号(可多选)。包括:①脱贫家庭学生、②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③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④低保家庭学生、⑤低保边缘家庭学生、⑥特困供养学生、⑦孤儿、⑧事实无人抚养学生、⑨烈士子女、⑩残疾学生、⑪残疾人子女、⑫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⑬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⑭其他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3.国家助学金学生申请表原件及其他评审材料由各二级学院留档备查,申请表中学校盖章一栏待学校公示结束后各二级学院统一交回学生处盖章,完成后资料返回各二级学院。
二、评选对象
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在外实习学生)。
三、国家助学金金额
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上学年在校生总数的20%,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财政部副部长郭婷婷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调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政策,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提高为每生每年3700元。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将联合印发调整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明确具体事宜。现阶段我校国家助学金分为两个等级,特殊困难助学金和一般困难助学金。特殊困难助学金为每生每年4000元,一般困难助学金为每生每年3000元,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受助学生名单,本次按照原标准填报,待最新政策出台后,我校将根据上级通知按照最新助学金标准调整并足额发放。
四、评选条件
(一)国家助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且已通过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生活俭朴。
(二)国家助学金申请的必备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一般困难助学金,符合条件较多者优先评选,条件如下:
1.必须是我校在籍在校的学生,且属于低收入家庭,难以支付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2.来自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学生且劳动收入低;
3.父母双方失业且再就业能力差,无其它经济来源;
4.父母年老体衰,劳动力弱,在校读书子女多,家庭经济来源少;
5.其他原因导致没有能力提供或仅能部分提供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三)国家助学金申请的特殊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特殊困难助学金,符合条件较多者优先评选,条件如下:
1.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
3.孤儿、烈士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4.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5.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供养学生;
6.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重大疾病或重大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五、评选办法及程序
按照《山西工商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名额分配
2024年秋季国家助学金指标分配表 单位:人

七、评选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严格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不得随意变动和修改评选标准或不按程序评选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违规操作或擅自指定,并自觉接受纪检、督查部门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违规违纪现象,将对当事人严肃处理。
(二)按照指标分配名额进行评审,各二级学院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申请材料,保证评选质量,如发生推荐学生不符合评选条件,名额自动减去,不再调整。
(三)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时间要求,按时完成评审工作及资料的上报工作,如未按时上报视为放弃。
(四)各二级学院的推荐名单均应公示,且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所有上报材料均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11月1日
附件:1.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1.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x
2.2024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

2.2024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