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和山西省教育资助与保障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晋教助保函〔2024〕77号)要求,从2024年起,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调整,同时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一)11月4日-11月11日,二级学院开展第二批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研究确定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
(二)11月11日前各二级学院将第二批国家奖学金相关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名额分配
2024年第二批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院 |
学生人数(人) (不含2024级) |
国家奖学金 名额(第一批已评) |
国家奖学金名额 (第二批) |
金融学院 |
1496 |
2 |
3 |
会计学院 |
1882 |
3 |
3 |
建筑工程学院 |
1030 |
2 |
1 |
商学院 |
812 |
1 |
2 |
传媒学院 |
823 |
1 |
2 |
学前教育学院 |
1271 |
2 |
2 |
健康管理学院 |
914 |
1 |
2 |
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 |
1782 |
3 |
3 |
音乐舞蹈学院 |
659 |
1 |
1 |
艺术设计学院 |
735 |
1 |
1 |
外国语学院 |
600 |
1 |
1 |
护理学院 |
1586 |
3 |
2 |
三牛学院 |
302 |
1 |
0 |
体育学院 |
201 |
1 |
0 |
合计 |
14093 |
23 |
23 |
三、材料报送
因本次国家奖学金政策调整,考虑到各二级学院工作实际,本次报送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时可以选择增加国家励志奖学金备选学生,备选学生材料按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工商院学〔2024〕13号)要求,与本次国家奖学金材料一同上报。国家奖学金报送材料如下:
1.《申报2024年国家奖学金学生考核表》,电子版和已签字的纸质版(附件1);
2.《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电子版,申请审批表必须以姓名+身份证号+申请审批表命名,如:张三510124199652050047申请审批表;
3.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个人事迹材料及相关获校级及以上奖励证明材料,仅提供2023年9月-2024年9月时间段内所获奖项,最多提供4项;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的“优秀学生事迹证明材料”电子版需为 “原件”扫描PDF 版,不得用复印件或拍照版;将同一学生所有证明材料扫描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名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优秀学生事迹证明材料”;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
4.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个人形象照片电子版,非一寸照,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
5.《2023-2024学年度山西工商学院国家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附件3);
6.国家奖学金第二批评选报告及第二批公示名单,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需要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
四、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规范严谨开展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落实好公示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确保评审标准不降、报送材料质量不降、评选结果经得起检验。
(二)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时间按时完成评审工作及资料上报,严格评选条件,有序推进相关工作,确保本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与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无重复获奖学生。要积极应对因国家奖学金名额增补带来的系列变化,妥善处理国家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的关系,及时向学生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把好事办好。
(三)所有上报材料均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山西工商学院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