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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人事处 于 2024年11月16日 发布在分类 / 校内通知 下,并于 2024年11月16日 编辑


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事档案在学校,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纳入专任教师管理的在职人员(包括教师、辅导员及其他硕士研究生学历纳入专任教师管理的人员)。

二、时间安排

     1.申请人员务必于2024年11月19日(周二)14:00前以部门统一将《2024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证认定初审报名表》(附件1)纸质版(部门负责人签字)提交到厚德楼人事处1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1341872626@qq.com(邮箱)。由于报名时间比较紧,请务必按时提交,逾期将不再接收申报。

      申请本人请于11月20日(周三)前到厚德楼415办公室领取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和岗前培训合格证(本人领取,不能代取)

   2. 申请人员务必2024年11月18日-21日18: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

    3. 申请人员务必于11月22日(周五)上午进行现场确认,地点:西实训楼(知行楼)420机房

   4.请申请人员务必于11月28日(周四)将相关认定材料送交厚德楼人事处105办公室,请务必按时提交,逾期将不再接收。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有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普通话条件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以取得证书为准。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高等学校中具有副教授以上教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其普通话不作要求。

(四)岗前培训要求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参加教育部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国家级示范项目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除外)。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以上教师职称的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参加教育部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国家级示范项目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除外)。

(六)身体要求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在县级及以上医院或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且每一项检查后需要有医生的签字确认

备孕人员须完全按照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体检情况和结论材料须由体检医院现场出具,体检结论”要注明“合格”或“不合格”字样。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网报时间:2024年11月18日-20日18:00。

网址:https://www.jszg.edu.cn/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选择认定机构为山西省教育厅,确认点选择申请人所在高等学校。具体确认地点报名时可在报名界面查看。《个人承诺书》请根据系统要求扫码签字。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

(二)体检

申请人完成网报后持贴有与认定网报同版照片的《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3)(需A4纸双面打印)在规定时间到医院体检。

(三)现场确认及材料初审 

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11月22日上午8:30

现场确认地点:西实训楼(知行楼)420机房。

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应及时到所在高校指定确认地点确认个人信息,并提交个人材料。各高校须在确认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及材料进行认真审查。

(四)材料复审时间:2024 年 12 9:00至 12  17:00。材料复审地点另行通知。 材料不齐全或有异议者,由申请人所在学校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

(五)核准认定

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汇总各高校认定材料信息,经厅机关核准认定、公示,并报厅领导批准,下发认定文件,制作教师资格证书。

(六)证书发放

具体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需提交的材料

    1.基本信息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件须在有效期内,现场确认后退回。

    2.学历条件材料

学历信息将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进行比对,比对核验不通过的,须现场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的,同时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的,同时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普通话条件材料

  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比对核验成功的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副教授以上教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除外)。

4.岗前培训材料

《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参加教育部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国家级示范项目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除外)。

5.教育教学能力材料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原件(副教授以上教师职称的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参加教育部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国家级示范项目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除外)。

6.身体条件材料

《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7.其他材料

(1)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体检表照片同版),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2)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特许条款的教授、副教授需提供本人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特许条款的具有博士学位的,需提供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特许条款的参加教育部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国家级示范项目并取得合格证的申请人,需提供合格证原件

8.特别提醒:申请人所有个人材料全部缩印一张A4纸的正反两面。提交材料时请将涉及的材料原件装在一个带纽扣的透明文件袋内(透明文件袋正面右下角贴扣取纸),《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免冠(白底)1寸照1张以及缩印件用燕尾夹夹好一同交回。请按照规定时间提交,逾期将不再接收。

如有疑问请咨询人事处,联系人刘媛 5278896

附件:

1.2024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证认定初审报名表

2.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3.山西省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附件.zip

        人事处
           2024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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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6 11:47:39[当前版本] 人事处 创建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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