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11月5日,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了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度立项课题开题和2023年度立项课题中期检查的工作通知,为切实保障科研项目实施质量,做好课题开题和中期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范围
2023、2024年度山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
二、工作流程
(一)12月5日前,各院部组织开题和中期检查工作,分组情况表见附件1。
(二)12月7日上午10点前,课题负责人将专家签字版开题报告或中期检查报告提交至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系统“开题”或“中期”端口,各院部负责确认是否已提交。
(三)12月7日至22日,科技处进行审核。审核期间驳回的课题,课题负责人在修改期限内应按照驳回理由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
(四)12月22日下午5点前,各院部将组织工作的宣传报道电子版(见附件2)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三、评审要求
专家组由3位专家组成,专家组组长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组成员具有副高级职称,原则上专家从事的研究领域或方向与课题研究内容相符。评审执行回避制度,课题组成员不能担任评审专家。
专家评审费用从参与开题和中期检查的各项课题经费中支出,组织单位统一报销。评审费报销资料包括:1.经费报销单(组织单位负责人签字、科技处负责人签字);2.评审经费支出明细(各课题负责人签字)(见附件3);3.专家酬金单(专家签字)。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开题和中期检查工作,统筹做好答辩会议、答辩专家邀请等各项组织工作。
(二)课题负责人重点汇报研究问题、研究计划、预期成果、已取得的成果及其他需要向专家报告和咨询的问题。
(三)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其他成员须认真学习《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附件4)等相关文件。
联 系 人:张宇
联系电话:0351-5278918
联系地址:龙城校区厚德楼405室
电子邮箱:sxgsxykjc@163.com
附件:1.分组情况表
2.宣传报道
3.评审经费支出明细
4.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1月22日
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2024-11-23 09:49:00[当前版本] | 科学技术处 | 内容更新 |
2024-11-22 17:33:02 | 科学技术处 | 创建版本 |
附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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