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职能处室:
为进一步提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确保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的质量,根据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计划安排,拟于近期分批组织开展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考评人员申报、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拟在山西工商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担任考评工作的新申报考评人员及证卡到期的考评人员。
二、申报要求
(一)新申报考评人员及证卡到期考评人员均需提交相应申报材料,考评人员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二)考评人员最多可申报与从事专业相关的两个职业(工种),已取得两个职业(工种)考评资格的在任期内不得再次申报。
(三)考评人员申报的考评职业细分有工种(方向)的,按工种(方向)申报;工种(方向)相近可申报至考评职业,工种(方向)差别较大的需申报至工种(方向)。
三、时间安排
(一)申报时间:11月26日—11月29日
(二)培训时间
1.证卡到期人员:12月14日—12月18日(根据具体参培人数分期组织培训,计划安排五期,每期培训1天),具体安排由省中心根据报名情况通知继续教育学院后另行通知。
培训地点:山西华新能源高级技工学校(原山西燃气学校),培训中心(学校北侧,北门进入后左转即到)。
2.新申报考评人员:根据参培人数分批组织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四、培训内容及方式
(一)培训内容:公共知识和专业技能两部分,拟包括技能人才评价政策、技能人才评价标准体系、技能人才评价命题开发与题库建设、考评人员管理、考评技术与考评方法运用、评价质量控制等。
(二)到期换证考评人员培训方式: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组织,培训完成后直接换发证卡。
五、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电子版(要求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452293902@qq.com。联系人:郭龙(18636135531)
六、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及相关职能处室要按照申报条件对个人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特别是要对相关证书原件进行认真核实。
(二)各学院及相关职能处室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考评人员相关资料,确保考评人员培训考核工作按计划顺利组织开展。
(三)根据相关制度要求,考评人员实行机构备案制,严格控制考评人员流动性。
(四)本次证卡到期人员培训不收取培训费用,交通费、住宿费自行保障。
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1月27日
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2024-11-28 08:57:43[当前版本] | 继续教育学院 | 格式调整 |
2024-11-28 08:57:15 | 继续教育学院 | 内容更新 |
2024-11-28 08:43:31 | 继续教育学院 | 内容更新 |
2024-11-28 08:42:01 | 继续教育学院 | 格式调整 |
附件类型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