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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2025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通知
作者: 财务处 于 2024年12月02日 发布在分类 / 校内通知 下,并于 2024年12月02日 编辑

全体教职员工:

       2025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12月1日起开始,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七项。根据政策享受条件并结合实际情况,请纳税人2024年12月31日之前登录个税APP修改、确认2025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下载个税APP并打开如下图所示:


      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

 

 

 

 

 

 财务处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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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4:56:13[当前版本] 财务处 创建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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