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信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进一步强化我校信访工作组织领导,畅通师生员工诉求反映渠道,及时、妥善、高效地处理各类信访问题,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相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山西工商学院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卢庆山 牛三平
副组长:李天怀 常跃平(常务)
(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成 员:王瑞国 牛小军 亢 敏 吕淑华 孙晓燕
李 涓 李潇雯 李 慧 李 震 杨荣辉
杨蒲寅 陈卫刚 晋 菲 高国兵 高艳霞
郭 敏 霍 峰 魏 星
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由晋菲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王瑞芬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1.深入学习、积极宣传并坚决贯彻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确保学校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法治轨道有序开展;
2.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制定并持续完善学校信访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及应急预案,构建科学合理、严谨规范且行之有效的信访工作体系,为信访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3.负责统筹协调学校各类信访案件的受理、交办、转办、督办及反馈等工作环节,建立健全信访案件全程跟踪管理机制,确保每一件信访案件都能得到及时、规范、高效的处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4.定期对收集到的信访信息进行系统梳理、深入分析与综合研判,精准把握学校信访工作的动态与趋势,及时发现潜在的矛盾隐患与问题苗头,为学校科学决策、改进工作提供有力依据,同时为制定针对性的信访工作措施提供数据支持与决策参考;
5.对学校各部门、各单位信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信访工作制度执行情况、信访案件处理质量与效率、信访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等方面,及时发现并纠正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确保信访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6.妥善处理学校与校外相关群体(如学生家长、校友、社会合作单位等)之间的信访事项,积极协调学校与外部环境的关系,维护学校良好的社会声誉与形象,营造有利于学校发展的外部环境。
山西工商学院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