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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部门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学校办公室 于 2024年12月23日 发布在分类 / 校内通知 下,并于 2024年12月23日 编辑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全年工作要点、压实部门责任、总结工作亮点、树立先进标杆,促使学校基础工作更加规范化、重点工作更加鲜明化、创新工作更加特色化、考核工作更加科学化,根据《山西工商学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学校总体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度部门考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部门

      18个教学单位、21个职能处室(含教辅部门)。

      三、考核组织

      学校设立年度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全校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相关工作。各院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具体考核工作。

      四、考核时间及工作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1223-12月26

总结自评

对应考核指标,提交电子版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并自评打分

12月27-

2025年12

各考核组打分

(各组应对照考核指标核查材料并打分,根据需要进行实地走访调研)

13-14

人事处汇总考核结果,报审

15

考核结果公布

      本次考核自2024年12月23日开始2025年1月5日结束。具体时间及安排如下:

      五、考核内容

      1.常规工作(50分):教学单位考核指标为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科研工作、党建工作、综合管理工作;职能部门考核指标为基础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

      2.重点工作(30分):院部考核指标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分解并细化年度重点工作及创新工作。

      3.专项工作(20分):五大工程、五校协同战略专项工作开展成效。

      六、分值核计

      教学单位考核得分=自评分*20%+考核组评分*50%+师生满意度测评*15%+校长评分*15%

      职能处室考核得分=自评分*20%+考核组评分*50%+教学单位对职能部门的满意度测评*15%+校长评分*15%

      七、考核等级

      部门考核结果按考核得分进行排名;本年度发生安全事故或责任事故的部门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八、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作为部门主要领导和教职工下年度工资调整的依据,也作为学校年终评优、评先等活动的重要参考。

      九、考核要求

      (一)高度重视。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要认真执行考核标准,杜绝弄虚作假、不公正现象发生。如发现问题,教职工有权向考核办公室进行举报或投诉,查实后学校将严肃处理。

      (二)客观公正。各院部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进行自评打分,自评打分与考核组打分误差不得超过15%;各考核组人员要科学严谨、公平公正进行考核评价;统计工作确保严谨、无误。

      (三)精准高效。各院部严格按照考核要求收集、整理、准备相关材料,各考核组严格按照考核时间要求高效、准确、及时完成考核工作,确保考核过程精准高效。



  附件1:山西工商学院教学单位2024年终考核指标体系.xls



  附件2:山西工商学院职能处室2024年终考核指标体系.xls



  附件3:2024年度教学单位考核分组及时间安排.doc



  附件4:2024年度职能部门考核分组及时间安排.doc



  附件5:2024年度教学单位走访安排.docx



  附件6:2024年度职能部门走访安排.docx



  附件7:2024年考核部门名单.xls

 

山西工商学院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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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7:39:49[当前版本] 学校办公室 创建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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