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3024
工商党〔2024〕24号
关于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标准(试行)>的通知》精神(以下简称《质量标准》),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认识、凝聚共识
(一)统一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教师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聚焦《质量标准》,积极弘扬教育家精神,强化榜样示范引领,引导广大教师投身教育强国建设,矢志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二)强化解读落实。做好《质量标准》的培训解读,准确理解《质量标准》的指标内涵、目标任务和有关要求。校领导班子、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学单位负责人、教师党支部书记通过专题学习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做好高校教师队伍培养培训,着力培养造就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聚焦重点任务,统筹推进、稳步实施
(一)坚持党建引领。健全完善党建引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机制,探索和创新教师党支部设置形式,加强对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青年教师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配备和培养,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实现教师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二)加强思政建设。深化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及时、深入、精准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层分类组织国情研修活动,强化全体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对党情国情社情的认知。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实务研究,引导教师积极投身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做深做细日常思想政治工作,上好新时代“大思政课”,不断增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行动自觉。
(三)强化教育引导。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建立健全引导教师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投身“时代新人铸魂工程”的工作机制。引导教师积极在第一课堂、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中认真履行育人职责,参与指导学生社会实践、专业实践、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加强对学生成长发展的教育引导。
(四) 服务教师发展。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的第一标准,突出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在教师成长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建立校领导联系教师制度和谈心谈话制度,院部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教师一线,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与教师交心谈心。积极为青年教师搭建学术交流和实践平台,促进教师沟通交流、服务教师成长发展。维护教师合法利益,建立健全教师荣誉制度体系,选树表彰优秀教师,弘扬尊师重教风尚和教育家精神。健全师德师风预警和师德失范处置机制、师德违规通报机制。
(五) 落实“四个纳入”。将教师党建思政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纳入学校章程、事业发展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计划,纳入学校年度党政工作要点,纳入校院两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校院两级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巡察和督查,党委会每学期至少1次专题研究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确保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成效。
三、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效果、推动发展
(一)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统筹领导作用,对照《质量标准》明确学校各相关单位责任人及主体责任(详见附件),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工作保障。学校各项中心工作要与《质量标准》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夯实教师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保障。
(三)健全工作机制。准确把握教师思想动态,科学监测评估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建立定期汇报机制以及指导督促、培育创建等工作机制。
(四)提升工作质效。落实过程中要结合实际,做好《质量标准》的细化、深化、量化、转化等工作。注重强化数字赋能,力戒形式主义,不给教师增添负担。
附件:《质量标准》责任分工汇总表
中共山西工商学院委员会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