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学前教育学院2023级学前教育四班,王智慧,女,身份证号140225200408251627,该生于2024年9月因家庭变故,9月2日办理完成线上休学手续,线下休学手续一直未到校办理,期间学院多次联系其未果,直至9月27日该生提出申请退学,截止目前未返校办理退学手续,经辅导员与其本人及家长联系、确认,该生自动放弃学籍。经学前教育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作放弃学籍,自动退学处理。
健康管理学院2024级家政学(专升本)一班,杨誉琪,女,身份证号141002200409270040,该生于2024年8月26日至9月23日因车祸办理请假,请假结束该生未按时返校,10月24日,经辅导员与家长联系,家长提出给学生办理退学,截止目前该生未办理退学手续,辅导员多次跟进联系学生和家长,均未得到回应。经健康管理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作放弃学籍,自动退学处理。
依据《山西工商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六条,《山西工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六章第三十条,《山西工商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十四条之规定,经各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给予以上两名同学放弃学籍,自动退学处理。
上述两名学生如对处理结果存有异议,可在文件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山西工商学院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