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我校应用型办学定位,深化产教融合,推进与行业产业深度对接,打造高质量校企合作课程资源,根据《关于印发〈山西工商学院校企合作课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工商院教〔2024〕39号)要求,现开展校企合作共建课程的建设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的校企合作课程,原则上为已纳入现行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以含课内实验(实训)学时的理论课程、独立设置的实验(实训)课程为主,不含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和毕业论文(设计)。
二、申报条件
1.课程负责人:申报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专任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优先考虑“双师型”教师,或是具备2年及以上行业企业工程实践经验的教师。申报时,需同步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2.课程团队:团队成员总数不超过5人,来自校外行业、企业的专业人员不得少于2人,且每位团队成员的任务分工需科学合理、清晰明确,确保团队协作高效。
3.申报课程:申报课程原则上应完成两轮课程教学,校企共建基础良好,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的产教融合特色。
三、申报程序
1.单位推荐:各教学单位自主确定初评方式,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出具备校企共建基础和潜力的课程向学校推荐,要求各专业至少推荐1门课程申报(2023年之后开设的专业不做数量要求)。
2.学校评审: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根据相关评审标准和流程,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立项课程并公示。
四、申报材料
各教学单位需认真组织教师填写《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附件1)及《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2),并于3月15日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gsjxyjk@163.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教学单位名称+校企合作课程申报材料”。
联系人:徐振华 联系电话:5278955
附件:1.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2.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