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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充分发挥实验室资源优势,促进实验教学改革,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根据《山西工商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工商院教〔2017〕23号)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坚持开放。开放实验项目是以我校正式建制的各类实验室,在完成正常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和环境条件等资源对学生进行开放。要扩大宣传,以便教师、学生准备和实施,要增加对学生的覆盖面、受益面。
2.目标明确。要有明确目标、任务和过程设计,项目应安排在课余时间。内容可以是开拓学生知识视野为目标的实验,也可以是提升学生实践能力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等,但不得将人才培养方案中实验课程及课程教学实验部分列入申报范围。
3.管理规范。开放实验项目的课堂管理、授课质量等要求与其他课程相同,各教学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加强过程监管,切实保证开放实验教学质量。各教学单位要制定出针对性强的管理制度,按章行事。
二、申报要求
1.项目具备在实验室开展的必要条件,要与实验室功能相匹配。
2.新增开放实验项目(或原项目有新增内容)时,各学院需对实验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评估结果“不通过”,不得申报。
3.项目计划学时数为8学时/项或16学时/项,每名教师每学期最多申报(含参与)2个项目,工作量总计不超过32学时。
4.每个项目选修学生人数控制在10-30人,选修人数少于10人不开课;使用机房开设的项目,每个项目不少于20人。
5.学生参加开放实验项目经考核合格后,可取得相应学分。
三、申报流程
1.教学单位提供本学期实验室利用情况,并组织教师申报项目;
2.教研室负责人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
3.教学单位审定初审结果,择优推荐项目,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实验实训中心。
四、注意事项
1.本学期未安排教学任务的实验实训场所,必须开展开放实验项目的教学工作,提高实验室利用率。
2.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要精心设计与实施一系列前沿性、综合性的实验项目,继续加强开放实验项目建设,增强对校内外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3.各教学单位要鼓励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资格的实验技术人员申报开放实验项目。
4.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开放实验项目工作,认真做好对申报项目的审核、全过程管理。
5.各教学单位于2025年3月11日前将《XX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申请表》(附件1)、《XX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2)、《山西工商学院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附件3)纸质版报送至实验实训中心,同时将教学大纲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2464073132@qq.com。
联系人:郭 燕 北格校区笃行楼501室
王佳君 龙城校区知行楼313室
附件:1.XX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申请表
2.XX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申请情况汇总表
3.山西工商学院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
教 务 处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