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审核评估准备工作,全面展现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现状,按照学校审核评估工作安排,现将评估第一批材料工作通知如下。
一、材料范围
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支撑材料、审核评估引导性材料、教学档案
二、工作要求
(一)专员信息备案
请各部门(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审核评估工作全程全环节中各类材料联络工作。经所在部门(单位)党政沟通一致后,填写《审核评估材料工作专员信息表》(附件1),于3月19日前报送至评建办公室。
(二)材料通用要求
1.统计时间
除特殊标明的统计要求外,若涉及财务数据(如经费等)为近三年,即2022年、2023年、2024年;涉及教学数据(学生、教师、专业、课程等)为近三学年,即2022—2023学年、2023—2024学年、2024—2025学年。
2.格式规范
各类材料电子化归档过程中,要确保真实可靠、页面清晰、摆放方正、资料完整、签章齐备,涉及数据材料应与本科教学状态数据保持一致。文档格式统一使用PDF,其它特殊格式的材料,如视频、图片、音频等文件,务必使用通用格式。单个文档不超过20MB。
3.其他说明
未明确标注要求的材料可从管理文件、教学资料、学生学习档案、各类记录性材料、合作协议或其他佐证材料等方面按原有规范扫描提供即可。
(三)分类材料要求
1.支撑材料
(1)各部门(单位)按照《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目录》(附件2)中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材料编号和名称等内容进行材料电子化整理。各责任部门可结合实际对材料编号和名称进行更新调整,并将更改后的内容填写至附件2的对应位置。
(2)责任部门为各支撑材料的执行单位,按二级指标将材料电子化后报送对应指标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将所辖责任部门的材料按《审核评估材料整理规范》(附件3)中“支撑材料篇”第四部分的要求整理后于3月28日前报送至评建办公室。
(3)若同一材料需印证多项任务的情况,请各责任部门自行复制副本后重命名文件标题,按第(2)条要求放在对应文件夹中。
(4)因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未结束,单独涉及本学年的相关支撑材料可暂不报送。
2.引导性材料
(1)请各部门(单位)按《审核评估引导性材料清单》(附件4)中的“引导性材料清单填报任务”填报对应清单所采集的信息要求真实、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遗漏或缺失任何项目,所有材料若涉及其他单位或个人的隐私信息,请务必保密,切勿泄露。
(2)所有材料须经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确认后,于3月31日前提交至评建办公室。
3.教学档案
涉及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教学档案的原始材料请按照附件3中“教学档案篇”执行,评建办公室将根据学校工作实际,适时开展模拟线上调阅等相关工作。请各部门(单位)确保在2小时内完成调阅材料的电子化和提报工作。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评建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系。
支撑材料联系人:李亮,联系电话:15034108716;
教学档案材料、引导性材料联系人:杜涛,联系电话:13834547730。
山西工商学院
2025年3月12日
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2025-03-20 10:31:40[当前版本] | 学校办公室 | 内容更新 |
2025-03-13 16:40:44 | 学校办公室 | 格式调整 |
2025-03-13 16:15:38 | 学校办公室 | 格式调整 |
2025-03-13 16:15:02 | 学校办公室 | 创建版本 |
附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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