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近日,《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晋文旅函〔2025〕124号)已发布,为做好该课题的清理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负责人 |
1 | 2021A060 |
山西省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与乡村振兴耦合协调发展研究 |
郭霞 |
2 | 22BA104 |
文旅视域下晋国文字的审美特征与价值研究 |
邓开萍 |
3 | 22BA105 |
山西民间美育资源挖掘与利用策略研究 |
赵真 |
二、工作要求
(一)凡以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名义发表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项目资助字样。
(二)提交的成果须与《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书》里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内容一致,不得缺项。提交结项的论文成果必须已在有标准刊号的专业刊物上发表,且项目负责人须单独署名或是第一作者。结项成果内容须真实且不涉及知识产权争议。
(三)项目名称可适当调整,但是关键字不可更改。
(四)“最终成果简介”,供介绍、宣传、推广成果使用。内容包括:该项目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略写),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或对策建议(详写),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以及社会影响和效益(略写)。简介内容要层次清楚、观点明晰、用语准确、文风朴实,要有实质性内容,并具有整体性和系统性,不得照抄总结报告。简介结尾应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最终成果名称、项目负责人单位和联系方式、课题组主要成员、是否发表(出版)。如最终成果系出版物,简介不得简单排列篇章目录,并应在结尾注明出版社和出版时间。成果简介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
(五)对到期不能完成结项的,统一做撤项处理,并按规定相关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三、工作流程
(一)资料准备
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见附件1),填写完毕后,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三份,将审批书纸质版提交至学校财务处、审计处。学校财务处、审计处对课题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须在审批书上加盖财务章、审计章并在负责人签字处签字。其他结项材料具体如下:
1.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成果简介 3份
2.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成果发表刊物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或出版物封面、目录、内容简介复印件 3份
3.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报告 3份
4.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成果原件 1份
以上纸质材料装入档案袋中,一个档案袋对应一个项目,请用A4白纸打印并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贴在档案袋正面。
(二)院部审核
各院部要做好积压项目结项清理的督促指导,包括对积压项目结项资料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对无法继续完成课题研究的项目,提交书面说明材料,做撤项处理。
(三)资料报送
9月22日前,各院部统一将积压项目结项资料收回并报送至科技处。同时,将结项资料及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结项鉴定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联 系 人:张宇
联系电话:0351-5278918
电子邮箱:sxgsxykjc@163.com
联系地址:龙城校区厚德楼405室
附件:1.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2.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报告
3.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结项鉴定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