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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本科教学改革试点计划首批核心课程申报的通知》(晋教高函〔2025〕6号)精神,现开展申报核心课程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面向各教学单位一线教师开展,根据核心课程的选题(附件1)申报课程,申报课程名称原则上应与公布选题名称保持一致,如确有需要,仅可对选题名称进行微调。
二、申报条件
1.课程负责人应在选题领域具有较强的教学经验和学术积累,为开展核心课程建设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2.作为课程负责人最多可牵头申报1项核心课程,且不能同时作为成员参与申报其他课程。作为课程组成员最多可参与2门课程。
3.课程组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涉及多所单位、多部门的可适当放宽1-2人。
三、申报方式
1.各教学单位需填写完成《本科教学改革试点计划(核心课程)申报书》(附件2)、《本科教学改革试点计划(核心课程)汇总表》(附件3)。其中,申报书需与附件材料合并为一个文档,相关公章及签字事宜由教务处统一办理。
2.每一核心课程申报材料形成一个文件夹,命名方式为“学院名称+课程名称”,所有申报书和汇总表提交WORD 版及PDF 扫描件。
3.请各教学单位于2025年4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汇总,发送至教研科邮箱gsjxyjk@163.com。
四、其他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保证申报信息真实准确。课程负责人及课程组成员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及学术不端行为。
(二)本批课程建设时间为6个月。坚持一体化课程教材体系建设,鼓励课程建设与教材编写同步进行,力争课程完成时推出一批精品原创教材。
联系人:徐振华 电话:5278955
附件:1.本科教学改革试点计划(核心课程)选题
2.本科教学改革试点计划(核心课程)申报书
3.本科教学改革试点计划(核心课程)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