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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2024年度科研先进单位:
在2024年度科研工作中,各单位积极进取,勇于创新,产出了高水平科研成果。根据《山西工商学院科研绩效管理办法》(工商院科〔2024〕6号)及《关于表彰2024年度科研先进单位和科研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工商院科〔2025〕3号)规定,给予科研先进单位奖励,现需各科研先进单位提交奖金分配方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金分配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
奖金分配应综合考虑科研人员的贡献、工作量、业绩等因素,确保分配过程公平、结果公正,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二)绩效导向原则
以科研成果绩效为核心,向在学术论文、科研项目、专利转化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理念。
(三)兼顾整体原则
在保障人员绩效合理分配的基础上,合理规划剩余经费的使用,确保其能有效促进科研工作的持续发展。
二、人员绩效
人员绩效部分不得超过奖金总额的80%,各单位应根据科研人员在2024年度科研工作中的实际贡献(量化得分)进行合理分配。分配方案经学校审定后,直接发放至个人。
三、非人员绩效经费使用计划
除人员绩效外的剩余经费,各单位应制定详细的使用计划,确保经费合理使用,进一步推动科研工作取得新进展。非人员绩效经费使用时,经办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确认、科技处审核、校领导审批后进行支出。使用时间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结余经费由学校统筹使用。
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团队建设
作为科研团队建设经费,用于外出调研学习、购置学习资料等,增强团队科研实力。
(二)科研活动
用于组织科研培训、讲座等活动,提升科研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三)科研发展基金
设立科研项目培育基金,聘请专家开展辅导、论证,指导科研人员开展前瞻性、创新性的科研项目研究,为申报更高层次的科研项目奠定基础,推动科研工作的持续创新和发展。
四、提交要求
1.各单位应认真总结本年度科研工作情况,结合科研成果绩效,详细拟定奖金分配方案,明确人员绩效分配方式及依据,以及非人员绩效经费的具体使用计划。
2.奖金分配方案需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形式提交至科技处。模板见附件,需附公示资料。
3.2025年4月7日前,各单位将奖金分配方案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2份和电子版(非扫描版)提交至科学技术处。逾期未提交将影响奖金发放进度,请各单位务必按时完成提交工作。
联 系 人:杨凭跃
联系电话:0351-5278918
电子邮箱:sxgsxykjc@163.com
联系地址:龙城校区厚德楼405室
附件:2024年度科研先进单位奖金分配方案(模板)
科学技术处
2025年3月27日
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2025-03-27 10:23:08[当前版本] | 科学技术处 | 内容更新 |
2025-03-27 10:18:34 | 科学技术处 | 内容更新 |
2025-03-27 10:05:49 | 科学技术处 | 内容更新 |
2025-03-27 08:27:52 | 科学技术处 | 内容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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