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迎评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学校审核评估相关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迎评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察对象
各专业遴选1个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且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每年接收学生数在10人以上;
2.单程交通时间不超过40分钟。
二、材料准备
(一)基础材料
1.资质证明:基地营业执照、行业许可证、安全验收文件(如消防检查报告等);
2.合作协议:未明确校企职责分工的协议需补充完善(如企业导师职责、学生培养目标等);
3.教学文件:实践教学大纲、课程设计方案等。
(二)过程性材料
1.学生档案:考勤记录及阶段性成果(如调研报告、实验数据等);
2.指导记录:校企双导师签字的指导日志(体现对学生的个性化指导);
3.质量监控:包括基地定期检查记录、学生满意度调查结果、年度自评报告。
(三)成效材料
1.能力提升证明:包括学生实习报告、实践成果(竞赛获奖证书、论文发表、企业采纳建议的书面证明等);
2.社会反馈材料: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评价、媒体报道等。
三、现场考察
(一)环境与设施
1.实践场所应在显著位置张贴安全标识,配备消防通道示意图和提供设备维护记录;
2.展示学生工作区域、设备使用登记台账等。
(二)访谈准备
1.学生:能清晰描述实践任务内容、个人收获,并结合实例阐述所学知识的实际应用;
2.企业导师:熟悉指导流程和考核标准,可提供典型案例(如解决企业技术难题的学生项目)。
(三)基地负责人汇报
汇报以PPT形式进行,内容包括:基地概况、合作情况(如接收学生人次数、培养过程、培养成效等)、特色亮点(如联合开发课程、专利转化成果等)等。
(四)应急演练
提前模拟安全事故处理流程,确保应急预案可操作。
请各学院于4月30日前完成相关准备工作,教务处将会同评建办进行实地检查指导。
联系人:张雪姣,电话:0351-5278955。
教务处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