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2025年安全工作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于五月上旬召开山西工商学院2025年安全稳定工作会议。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师生再接再厉,拟表彰2024年度平安校园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表彰在平安校园建设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树立典型,激励全校师生参与校园安全工作的积极性,营造安全、和谐的育人环境。
二、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各行政教辅部门,二级学院。
(二)先进个人:2022—2024级学生,全体教职工。
三、评选名额
(一)先进集体
行政教辅部门2个、二级学院4个,共6个。
(二)先进个人
1.教职工按部门人数比例的2%申报。
2.学生共96人。各二级学院学生按照分配名额推荐申报。(见附表)
附表:
学院 |
人数 |
学院 |
人数 |
学院 |
人数 |
学前教育学院 |
8 |
传媒学院 |
5 |
外国语学院 |
4 |
音乐学院 |
4 |
艺术设计学院 |
4 |
护理学院 |
11 |
健康管理学院 |
7 |
会计学院 |
12 |
金融学院 |
8 |
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 |
15 |
商学院 |
6 |
三牛学院 |
2 |
建筑工程学院 |
6 |
体育学院 |
2 |
领墒学院 |
2 |
四、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 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刑事案件;
2.高度重视平安校园建设,安全组织机构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
3.开展安全宣传、治安防范、维护稳定、隐患排查、应急演练等工作成效显著;
4.安全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师生的法制观念、安全防范意识显著提高,自救自护能力显著增强;
5.所辖安全责任区各类安全设施设备达到安全要求;安全责任区划分明确,落实到位;安全网络和治安防控体系健全。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教职工
(1)政治立场坚定,遵守校规校纪,自觉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2)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建设,在安全宣传、安全教育、综合治理、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工作中表现突出;
(3)对校园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具备较强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骨干作用发挥明显,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作出显著贡献;
2.学生
(1)品德优良,模范遵守校规校纪,自觉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2)积极参与校园安全志愿服务,在平安校园建设、综合治理、安全教育、隐患排查等工作中表现突出;
(3)校园安全工作责任意识较强,发现安全问题及时上报或在突发事件中协助处置并发挥积极作用,有效预防了各类事故、事件发生;
(4)在平安校园建设和班级稳定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的班干部、安全信息员、义务消防员和应急分队成员。
五、评选程序
(一)院部推荐
各部门依据评选条件,按照个人申报、资格审核、民主测评、会议研究、部门公示的程序择优推荐拟表彰对象。部门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并填写《山西工商学院平安校园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山西工商学院平安校园建设先进个人申报表》《山西工商学院平安校园建设先进个人汇总表》。
(二)保卫处审核
保卫处对推荐对象进行复审,确定拟表彰对象。
(三)领导组审议
保卫处将拟表彰对象上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审议。审议通过后校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正式确定表彰对象。
六、评选要求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广泛听取意见,严格审查把关,自觉接受监督。
(二)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和评选要求,科学筹划、严密组织,按时完成评选各项工作。
(三)各部门请于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保卫处,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七、联系方式
保卫处:牛晓荣 邮箱:564278914@qq.com
山西工商学院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