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近日,《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已发布,为做好该项目的申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资助项目分为舞台艺术创作、美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训和青年艺术创作人才等五类资助项目。资助要求、资助类型、资助范围、申请额度及资助方式等内容详见原通知。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
1.本项目的项目申报主体为机构或单位(不含性质为机关法人的单位)。
2.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申报项目的主要演员原则上使用本机构、单位演员。有使用外请主创人员情形的,在评审确定资助项目时,每外请1类主创人员降低1个排序档次。
3.同一项目申报主体申报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每个类别不超过2项。
4.同一项目申报主体申报中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器乐类不超过8项,其他每个类别不超过5项。
(二)美术创作资助项目
1.本项目的项目申报主体为机构或单位(不含性质为机关法人的单位)。
2.能够提供详实、可行的创作活动实施方案;与创作团队成员签署的创作协议,并明确作品归属;已落实资金证明,已落实资金应不少于申请资助资金。
3.本项目与“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不能兼报。
4.同一项目申报主体申报组织创作项目不超过2项。
5.同一项目申报主体可申报1项个人创作项目。
(三)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
1.本项目的项目申报主体为机构或单位(不含性质为机关法人的单位)。
2.已经完成了申报项目的前期工作,能够提供详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与演出展览承接方签署的协议和已落实资金证明。
3.同一项目申报主体申报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不超过3项。
(四)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1.本项目的项目申报主体为机构或单位(不含性质为机关法人的单位)。
2.同一项目申报主体申报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不超过5项。
(五)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1.本项目的项目申报主体为个人。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3.由本人工作单位出具推荐意见,或者由所在领域不少于3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知名人士出具推荐意见。
4.同一项目申报主体可申报1项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六)其他
其他申报条件及要求请详见原通知。
三、申报流程
(一)资料填写
即日起,项目申报主体线下填写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按照申报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院部推荐
5月23日前,各院部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审核,可自行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工作要求详见《关于做好2025年度国家社科项目和教育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院科函〔2024〕61号)。
(三)专家评审与辅导
5月30日前,学校聘请专家对各院部推荐项目进行评审与一对一辅导。
(四)系统填报
本项目从2025年4月15日起开始申报,至6月15日17时截止申报。系统平台地址:https://www.cnaf.cn。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
6月6日前,项目负责人将申请书纸质版1份和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提交至科技处,科技处进行审核、盖章。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申请书盖章版PDF版和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命名方式:“2025国艺术+所在单位+负责人姓名”。
项目申报主体为单位的,由科技处通过学校账户完成系统上传。项目申报主体为个人的,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个人账户完成系统上传。申报材料要求请详见原通知。
(五)资料报送
6月15日17时前,各单位统一将申请书最终版电子版和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链接:https://www.cnaf.cn/fund_work_detail/4483.html
联 系 人:张宇
联系电话:0351-5278918
联系邮箱:sxgsxykjc@163.com
联系地址:龙城校区厚德楼405室
附件:1.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
2.2025年国家级科研项目成功申报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