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实验室管理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晋教科信函〔2025〕5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全面推进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签订
实验室安全实行学校、二级学院、实验室三级联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学校分管校领导与各单位党政领导签订《山西工商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各实验室及实验分室安全责任人,将责任书签订至实验房间安全责任人;实验室负责人与实验人员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5月10日前,完成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签订。
(二)开展实验室安全管理培训
各单位要集中组织开展2025年实验室安全管理专题培训,研究学习《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学校实验室管理相关文件以及与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密切相关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要覆盖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各级人员。培训后,参加在线考试,合格者获得培训4学分。5月12日前,要完成培训与考核工作,培训资料见学习通“2025年实验室安全管理培训”。
(三)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隐患排查与整治、安全准入与教育培训、实验室与实验项目风险评估与防范、应急预案与演练、实验室安全检查等,确保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做好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制度应具有可操作性或实际管理效用。根据上级要求与本单位管理实际,及时修订与更新,实验室管理制度要正式发文,在5月20日前完成。
(四)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
1.各单位自查(5月12日前)
各单位须立即开展动员部署工作,严格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全覆盖自查,同步建立详实的安全隐患台账,逐一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自查完成后,认真填报《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附件1)、《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
2.学校现场检查(5月20日前)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全校实验室随机开展实地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中风险等级实验室、工科类实验室等存在重要风险源实验室。对于实验室安全工作敷衍了事,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按照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置。
3.整改落实阶段(8月5日前)
各单位要结合前期自查、学校检查等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临时防范措施,设置明显警示标识,落实专人负责监控,直至整改完成。将《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附件3)报送教务处。
4.回头看检查阶段(8月15日前)
学校组织专项小组开展“回头看”检查,对照隐患台账逐一核查整改情况,重点检查高风险隐患整改成效。对整改不彻底、反弹的问题挂牌督办,要求限期“二次整改”,并纳入单位年度安全考核,确保隐患闭环管理,巩固自查自纠工作成果。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
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对照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岗。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要加强指导和统筹,细化工作措施,梳理风险隐患,确保实验室风险隐患安全可控。
(二)加强培训宣教,提升安全意识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或长时间未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做好准入培训,并强化应急处置培训,加强安全应急演练,要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管控,落实个体防护,杜绝各类实验安全事故发生。
(三)完善管理体系,推进隐患整治
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覆盖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等实验室重点隐患区域进行重点检查,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并做好实验室自检自查工作记录,压紧压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落实举一反三,实现闭环管理。
省教育厅视情组织专家选取高校,于6月至8月期间开展实地调研,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工作联系人:王洋洋。
附件:1.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
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3.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
教务处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