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西工商学院校友荣誉学士学位授予办法》(工商院〔2023〕53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突破平凡、超越自己”的育人理念,赋能校友发展,嘉许为社会和学校发展作出贡献的校友,学校将开展2025年度校友荣誉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荣誉学士学位面向山西工商学院全体毕业校友设立,参加学历文凭考试、自学考试毕业或结业的校友均可申请。
二、申请条件
有重大立功受奖,或取得其他具有影响力和示范价值的突出业绩,为学校争得荣誉者均可申请。主要包括:
(一)在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教育领域等行业领域成为知名专家、行业骨干、模范人物及主要负责人的校友;
(二)自主创业先进典型的校友;
(三)获得重大奖项、先进表彰、荣誉称号等,在校内外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产生较大影响的校友;
(四)热心公益事业、长期致力于慈善活动,为社会做出特殊贡献者;
(五)长期关心、支持母校的建设和发展,为学校建设与发展、人才培养做出较大贡献的校友。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由校友本人提出申请并附支撑材料,提交校友工作办公室;
(二)校友工作办公室收集整理材料,会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校友申请荣誉学士学位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拟授予荣誉学士学位名单,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表决拟授予荣誉学士学位校友名单并公示;
(四)学校发文公布授予荣誉学士学位校友名单,并颁发《山西工商学院荣誉学士学位证书》。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1.申请时间:2025年5月8日-2025年5月31日
2.申请方式:校友向校友工作办公室提出荣誉学士学位授予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至邮箱385793525qq.com,详见附件1、附件2。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3934640350
山西工商学院
2025年5月8日